裝備製造業 稅收激勵
- 發佈時間:2014-10-09 09:30:5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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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企業為開發、製造對結構調整、産業升級、企業創新有積極帶動作用的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內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和國內不能生産的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徵後退。
這項政策激勵的申請條件為:
1.國內企業。
2.為開發、製造對結構調整、産業升級、企業創新有積極帶動作用的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內的部分關鍵零部件。
3.國內不能生産的原材料。
這項激勵的政策依據為,《財政部等部門關於印發<進口稅收先徵後返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09]84號)、《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關於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7]11號)、《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