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 發佈時間:2014-10-08 21:00: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0月8日電(記者王優玲)根據商務部8日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國家將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辦法》規定,餐飲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明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範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
此外,餐飲經營者應當做好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並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
根據《辦法》,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後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國家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快餐、早餐、團膳、送餐等大眾化餐飲,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
《辦法》規定,餐飲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産品品質及食品安全強制標準的食品,同時,不得隨意處置餐廚廢棄物,應按規定由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發揮行業自律、引導、服務作用,促進餐飲業行業標準的推廣實施,指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餐飲行業協會應通過制定行業公約等方式引導餐飲經營者節約資源、反對浪費。
根據《辦法》,提供外送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服務流程,並明示提供外送服務的時間、外送範圍以及收費標準;根據消費者的訂單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設備,按時、按質、按量送達消費者,並提供相應的單據。
《辦法》所稱餐飲經營活動,是指通過即時加工製作成品或半成品、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經營行為。據悉,《辦法》將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