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在蓉率先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度
- 發佈時間:2014-09-30 21:1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成都9月30日電 (周迪迪)30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獲悉,從10月1日起,該區將在成都率先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度改革。
根據近日出臺的《成都高新區推進“先照後證”改革試點方案》,成都高新區將對基礎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網際網路出版、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117項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不再實行先許可(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等13項事項保留前置審批。
市民楊先生今日到成都高新區為他將要成立的一家人才仲介公司辦理工商手續。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在10月1日之後,成都高新區將實行“先照後證”的新政策,這意味著,創業者可以先拿到工商執照,再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行業審批許可。
據了解,此前,要設立人力資源仲介服務公司,需在拿到名稱核準通知書後,去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承諾時限是20個工作日,取得許可證後辦理工商設立登記,承諾1個工作日。現在改成“先照後證”,人才仲介公司在拿到核名通知書後,最快1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然後再辦理許可證。算下來,拿到執照的時間可以提前20多天。
“實行‘先照後證’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重要舉措。”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放寬註冊資本等準入條件、優化註冊流程的同時,成都高新區將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維護寬鬆準入、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根據“先照後證”登記制度,申請人向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經營項目(指無需取得行政許可即可從事經營的項目);對從事許可經營項目(指需取得行政許可後方可從事經營的項目)的,高新工商局將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標注“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或“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後方可經營”,市場主體需向主管部門申請並取得相應許可證或批准文件後方可從事經營。
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使創業投資更便利,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同時,使市場監管回歸“誰負責審批、誰負責監管”的原則,明確監管分工,有助於實現專業監管、高效監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