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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和支援民營經濟發展 成都打造民企發展“新高地”

  • 發佈時間:2014-09-30 00:33:2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當前,成都正處在經濟發展的繁榮期,已成為西部大開發的引擎城市、中國內陸投資環境標桿城市。在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歷程中,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佔據了"半壁河山",併為推進"五大興市"戰略和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推動成都市民營經濟更好更快發展,成都市工商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撰了《成都市2013年度民營經濟發展報告》,通過主題報告和區域、行業、調研專題等分報告,對成都民營經濟發展進行了多角度、多層次地研究分析,被成都市委目督辦列為2014年工商聯特色目標。

  本報特將該報告主題報告摘登如下,以期為相關部門制定實施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與措施提供參考和依據,同時也為民企自身發展提供有價值、可借鑒的資訊。

  2013年成都市民營經濟發展再攀新高,呈現出三大産業分佈漸趨合理、涉足領域逐步拓寬、縣域民營經濟競相發展、産業集群和園區發展勢頭良好、進出口貿易步伐加快、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意識增強等突出特點,並越來越展示出蓬勃發展的生機和活力。

  成都市非公有制經濟實現增加值5393.64億元,同比增長12%,佔GDP的比重為59.2%,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從2012年的66.2%增長至68.5%。其中,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4377.76億元,同比增長12.2%,佔成都市GDP的48.1%。民間投資總額達3595.3億元,同比增長17.2%,佔成都市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的55.3%,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從28.7%上升至36.3%。同時,自2010年以來非公經濟對成都市稅收和財政的貢獻度都在60%以上,2013年成都市非公有制企業共繳納稅收1198.43億元,同比增長17.1%;其中,民營經濟納稅1006.9億元,同比增長18.7%。

  發展環境更加優化

  2013年,成都民營經濟雖然面臨國際經濟環境複雜多變、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動力持續放緩等不利因素,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激發起全國上下改革開放和加快發展的熱情,並在擴大內需等方面給予了民營經濟發展的巨大空間。

  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在2013年初的成都市委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特別是要把放手發展民營經濟作為我市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緊迫任務來抓。他還多次到民營企業調研,對進一步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促進非公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提出了系列要求。

  成都市委副書記、市長葛紅林在成都市工商聯調研時強調,影響民營經濟發展就是影響成都經濟發展,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切實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推動成都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專門設立成都市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並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從擴大投資領域、放寬市場準入、優化政務服務、加大財稅扶持、加強融資服務等九方面對民營經濟進行全方位扶持,為民企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如針對民企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個別困難和共性問題,成都市全年共組織4次民營企業座談會,101家有代表性的民企參會,提出財稅扶持、行業發展、土地等十一大類209個問題及建議,由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當面聽取並逐個解決回復,企業滿意率達到96.8%。同時,成都市在四川省率先設立由財政撥付不低於10億元的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援民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人才培訓、融資促進、管理提升等。

  為提升民營企業家的綜合素質,增強其理想信念,以引領企業更好發展,成都市委、市政府還將民營企業家培訓納入成都市人才工作規劃,並首次組織民營企業家走進市直機關,以“向黨説説心裏話”為主題作專題報告,獲得各界一致好評。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全哲洙對此專門批示,全國工商聯以加注“編者按”的形式,在全國推廣成都市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經驗和做法。

  八大發展難題待解

  從總體上看,成都民營經濟已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仍面臨規模偏小、競爭力不強、市場準入限制、融資難且貴、創新能力不足、抱團發展意識欠缺等難題。

  (一)發展品質有待提高、缺乏龍頭企業

  儘管2013年成都市GDP超過9000億元,在全國副省級城市排名第三,但成都市入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僅有6家,其中4家為全國100強,而其他梯次企業較少,反映出成都龍頭企業少且成長緩慢,不同規模的企業分佈也不盡合理。

  (二)市場準入仍有一定障礙成都民企認為,投資領域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導致市場準入中的“壟斷壁壘”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對於“三門”問題,51.2%的企業認為在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事業領域最突出,48.8%的認為是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服務領域,40%的認為是社會保障、公共運輸及其他社會服務業,28.8%的認為是環境保護、治理和公共設施管理業,20%的認為是特殊技術如軍工領域及國際競爭參與,18.4%的認為是教育、體育、文化及娛樂業。

  (三)融資難且貴的問題制約發展

  因融資成本高、融資渠道窄而導致的資金短缺,仍是民企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的突出問題。調查顯示,80.56%的民企反映在融資過程中遇到過一定或很大困難,49.33%的遇到融資成本高的困難,38.67%的遇到銀行創新服務不足的困難,33.33%的遇到缺乏融資渠道,30.67%的遇到難以直接融資的困難。

  (四)成本上升嚴重影響企業發展

  民企已全方位進入“高成本時代”:利率、匯率、稅率、費率“四率”,薪金、租金、土地出讓金“三金”和原材料進價、資源環境代價“兩價”,9種因素疊加推動企業成本直線上升。

  以民企反映最多的稅費負擔為例。37.89%的民企沒有享受過稅收優惠政策,不超過50%的民營企業享受過減免部分稅費、銀行放寬貸款條件、優先解決土地問題、專項資金支援或財政補貼等支援,反映出政策落實不到位、政策資訊不對稱等問題。

  (五)民企創新能力還需加強成都民企多以勞動密集型或混合型為主,技術密集型企業僅佔9.2%,資本密集型企業僅佔5.3%。儘管創新發展已成為共識,但目前成都民企仍存在自主創新動力不足,資金不足、自主創新風險較大,品牌帶動創新的能力不足,缺乏戰略合作夥伴和技術標準、難以得到國家認證等創新乏力的現象。

  (六)亟待實現企業有序管理和傳承

  改革開放後成都創業的第一代民營企業家已進入退位期,創業之初採取的家族式管理,在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後已不適應,必須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同時,民企特別是家族企業在交接傳承時,深受“父子衝突”和“所有權與經營權矛盾”的困擾,能否順利傳承,不僅關係到企業成敗,對成都經濟的未來格局和可持續發展也有重大影響。(七)民企抱團發展意識欠缺相較于浙商、粵商等的抱團發展,成都民企仍未能有效地實現整體“抱團作戰”,更未形成“塊狀經濟”。以異地商會的建立為例,截至2013年,成都商人僅在昆明、南寧兩地建立了異地商會,與大量在成都成立的異地商會尋找商機併為當地企業投資成都牽線搭橋的現象,形成了鮮明對比。

  (八)“走出去”開拓的精神亟待加強

  由於受傳統文化、地理位置環境及主觀方面等影響,成都部分民營企業家還存在“盆地意識”。同時,成都民企大多沒有直接對外渠道,缺乏外聯專業人才,政府有關部門仍存在資源缺乏整合、供求資訊不對稱、溝通不及時等問題,制約成都民企“走出去”。

  九大建議助建民營經濟發展“新高地”

  要實現成都民營經濟穩步健康發展,民企要強化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在內部治理、技術創新、經營管理、防控風險、市場開拓等方面下功夫,提高企業自身素質和市場競爭力;政府要從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力營造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將成都打造為民營經濟發展的“新高地”。

  (一)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良好政務服務

  一是進一步推進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便捷、務實和高效的政務服務。二是實行更全面的政務公開,依法保護民企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三是不斷完善民間投資的管理決策、項目諮詢、行業準入和審核報批等綜合性服務。四是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民企負擔。五是建立民營經濟資訊平臺、統計監測和民間投資統計制度,準確反映民營經濟發展動態。

  (二)進一步拓寬領域,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一是梳理各類市場準入條款,推行準入負面清單,徹底打破民企市場準入的隱性門檻。二是制定明確的産業政策,並最大限度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三是完善民企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機制,鼓勵民營資本全面進入競爭性領域,積極參與戰略性領域,創造條件合作參與非競爭性領域。四是鼓勵民企參與國企改制重組,構建國企與民企共生共榮的企業生態。

  (三)進一步推動民企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

  一是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機制和體系,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創新成果、引領産業發展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二是對民企特別是科技型民企在融資、稅收、申請科研經費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援,以市場導向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技術成果的産業化進程。三是切實加強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加大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增強企業保護智慧財産權的信心。

  (四)進一步優化佈局,推動民企集聚發展

  一是引導民企按照産業集群化的發展模式,形成産業集聚。二是已建園區要加快形成成熟的生活配套,新建園區要全面落實“産城融合”,為民企發展提供良好環境。三是創辦各類創業園區,形成普惠性激勵社會資源參與創業的政策手段,在全社會營造創業發展的氛圍。

  (五)進一步抓好龍頭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形成梯隊發展

  一是實施品牌帶動戰略,抓好一批在全國具有競爭優勢的行業領軍企業。二是推動一批成長性企業迅速成為本行業的中堅力量,形成強大的示範作用。三是選擇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市場前景好和發展基礎的中小企業,儘快形成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優勢企業。四是選擇有基礎、有技術、有人才、有潛力、有管理的小微企業,納入“品牌培育工程”的發展規劃。五是為龍頭企業、中堅企業、新興産業企業和小微企業搭建相關服務平臺,實現梯隊發展。

  (六)進一步加快金融創新,破解融資難融資貴

  一是發揮地方金融機構和政策性擔保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擔保體系。二是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統籌協調,鼓勵債券、基金、信託、金融租賃等多種方式服務民營企業。三是篩選一批具備上市條件的優質民企,加強上市指導,推動民企在資本市場融資。四是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協調有條件的民企組建成立“蓉商銀行”,加大放開民資參股或控股城商行和農信社等區域金融機構的力度。

  (七)進一步創造條件,鼓勵民企“走出去”

  一是加強培養民營企業家“走出去”意識,在培訓中提高“走出去、打勝仗”的能力。二是整合相關部門資源,建立統一的、服務民企“走出去”的資訊平臺。三是鼓勵扶持社會仲介組織和專業機構,為民企提供“一對一”的諮詢和幫助。四是協助溝通外事、公安出入境、邊防、海關、商檢、外匯管理等部門,依法簡化手續提高效率。五是由政企共同出資建立“走出去”基金,分散民企“走出去”風險。六是發揮骨幹外向型民企的作用,走抱團發展之路。

  (八)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提升民營企業家整體素質

  一是通過搭建教育培訓平臺,推動優質資源向民營企業家傾斜,並以增強素質為目的、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市場運作為手段,建立長效教育培訓機制。二是引導民企加大對員工、高管的培訓力度,實現有層次、有系統的人才優勢。

  (九)進一步發揮商協會作用,促民企抱團發展

  一是各級政府引導民間商協會積極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打造覆蓋面廣、代表性強,能充分發揮作用的現代行業商協會組織,實行優勢互補、資産互用、資訊共用、資金互通、訂單共做、人員互助的聯合。二是進一步促進以産業為單位、資本為紐帶,組建企業集團,整合行業産業和資本優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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