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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投資合作躍向升級版

  • 發佈時間:2014-09-25 21:29:45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路虹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加經貿投資合作正迎來新的發展階段。

  9月中旬,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長埃德·法斯特宣佈,加拿大批准了中加《關於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FIPA)。依照《協定》第35條第1款的規定,該協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據了解,2013年中國與加拿大雙邊貿易額達到544億美元,截至2013年年底,雙向投資總額累計超過510億美元。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協定的正式生效標誌著中加兩國的雙邊經貿合作邁出了重要一步,並將加速推動加拿大人民幣離岸交易中心的建設進程。

  雙向投資方式更多元

  加拿大龍源電力公司是一家來自中國的企業,公司總裁吳浩告訴記者,公司于2011年在加收購了達弗林10萬千瓦風電項目,公司在北美發展的中期目標是到2015年風電發電量達到500兆瓦(MW)、太陽能發電量達到100MW。

  吳浩表示,中加投資協定的談判歷經兩年多的磨礪,即將生效的協定將增加中國企業赴加投資的意願和信心。協定明確了中加投資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僅有利於中企赴加投資興業,也有助於促使中國商業環境的更加公平和透明,利好加拿大企業來華開展投資活動。

  中加FIPA的落實將推動中企赴加投資方式更趨多元。北京雨仁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欒政明就建議相關企業可在直接投資之外,考慮通過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資、收購當地企業等間接的投資渠道。

  據欒政明介紹,加拿大多倫多交易所2014年創業板指數為1076點,目前處於明顯的價格洼地。而加拿大完善的法律體系也為降低投資風險提供了較好的保障。欒政明提示了赴加拿大間接投資的5種路徑:在公開市場購買股票;參與上市公司,與管理層商定價格收購協議;向大股東直接收購股份;要約收購;提前通過股東會商議,通過法院裁決的方式收購。

  投資程式更簡便易行

  中加FIPA的正式生效和施行無疑將促進兩國經貿投資關係的長遠發展,但有關人士也指出,加拿大當前對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國國有企業投資的審核制度以及市場準入等程式還有待進一步簡化。

  2012年,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以148億美元收購加拿大尼克森公司100%股權項目,創中國企業海外並購金額之最。不過中海油的國有性質曾引發加拿大當地政商界的擔憂。就在加拿大政府宣佈批准中海油收購尼克森交易的當天,加拿大總理哈珀發表聲明稱,讓海外國有實體進一步控制加拿大的油砂資源開發,已不再符合加拿大的利益。理由是,外國政府參與其能源行業已不能給加拿大經濟體帶來“凈收益”。哈珀進一步指出,未來,外國國企如欲收購加拿大企業將會面臨更加嚴格的審核,尤其涉及自然資源的收購時,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獲得批准。《加拿大投資法》規定,對到加拿大投資的國有企業與私有企業予以分別處理,加拿大政府審批的私有企業的收購案資産價值放寬至10億加元,而國有企業收購案需要接受審批的資産標準仍維持在3.3億加元的較窄口徑。

  但實際上,加拿大企業和地方政府對加中FIPA的支援聲很高。加國際貿易和投資專業諮詢公司道森戰略總裁勞拉·道森稱,中國加入WTO後,在遵循WTO準則和透明度要求等方面“紀錄是良好且可查證的”。加拿大需要和中國進行雙邊貿易和投資,這不僅是互利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處在一個雙方共同簽約且共同遵守的協議保護下呢?

  道森認為,加拿大總有一些人對任何“開放本國市場”的提議歇斯底里,1994年他們就曾這樣瘋狂反對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如今則是指向了加中FIPA,“可這個FIPA和加拿大與別國的FIPA難道有任何不同嗎?”

  今年年初,安大略省經貿與就業發展廳投資專員傑西卡·吳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加拿大安大略省歡迎中國企業,尤其是資訊技術、清潔能源、生命科學、金融服務業等高科技企業的投資。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章均賽表示,很多中國企業希望到加拿大投資,很多加拿大企業也希望到中國投資。FIPA的實施將推動雙邊投資,使兩國經濟合作全面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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