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改革省級太湖治理專項資金分配方式
- 發佈時間:2014-09-23 08:32:0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隨著太湖治理由應急防控為主向長效治理、控源截污與生態修復並重轉變,江蘇省財政順應太湖治理內容變化,結合實際,積極研究,改革以往項目申報審批制資金分配方式,除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跨流域區域項目和省本級項目由省審批外,其他面上項目資金均按照因素法切塊分配,建立了以水質改善為目標、治理任務為依據的資金分配方式。
省級太湖治理專項資金分配方式的改革,成功實現了兩個轉變:即省級部門從重資金分配向重資金監管轉變,市縣政府由重跑項目向重做項目轉變,有利於調動市縣治理太湖的積極性和因地制宜安排項目的自主性,也有利於推進太湖治理任務的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績效。2014年省級太湖治理專項資金20億元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省級統籌8億元,切塊地方12億元。考慮到2014年是改變太湖治理專項資金安排和管理方式的第一年,為進一步加大對地方太湖治理工作的支援,從往期節余資金中再安排5億元用於地方切塊,地方切塊資金規模達到17億元。(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