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租車霸王條款多
- 發佈時間:2014-09-22 07:54:36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國慶節的臨近,汽車租賃價格水漲船高。對此,一些市民也表示理解。但是一些租車公司還人為設置一些附加條件,包括限制租賃天數、強行推銷保險、提前還車不退錢、加油服務費過多等多項不合理內容。消費者對租車公司這些霸王條款感到不爽,希望有關部門規範汽車租賃市場。
眼看著國慶假期就要來臨,市民李先生想利用假期回山東德州老家探親。連日來他到多家租車公司租車,但發現經濟型小客車已經被租賃一空,剩下的都是日租金在300元、400元以上的車型。他又上網查詢到一家連鎖租車公司,發現還有一款日租金299元的豐田車,他想只租2天,租金也就598元,李先生感到很滿意。但是當他電話諮詢該租車公司客服時,對方告訴他國慶節期間他們最短的租期是5天,一般都是7天,讓李先生感到很掃興。記者走訪一些汽車租賃公司發現,李先生的遭遇絕不是個案,幾乎所有的汽車租賃公司國慶節期間的租賃時間都規定為最少5天,有的就直接規定租期是7天,少於這些天數一律不租。
雖然有些租車公司規定的租車期限降低為3天,但卻附加很多不太合理的條件,讓一些市民不敢輕易下單。
首先是保險費用複雜,收取不合理。例如,一家租車公司要求租車人每天交的基本保險費是40元(普通車型),但還須再補交每天50元的全險費(不計免賠),這樣才可以免除“車輛損失險”應由客戶承擔的1500元費用;否則如果發生事故,車輛受損,租車人要自己承擔1500元的賠償費用。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根據保費支出平攤到每輛車上做法,這項不計免賠保險費用一天的價格應當在10元以內,租車公司開出的每天50元價格難免有宰客的嫌疑。
其次是還車規定難以令人滿意。一是如果提前還車,一律按照預先簽訂的天數來計費;二是還車時必須是滿箱油,否則不但要收取相關補油費用,還要加收100元的加油服務費。一家租賃公司稱,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租車人加滿油再還車,省得租車公司自己再加油。殊不知,這樣卻加重了租車人的負擔。市民趙女士認為,租車人一旦趕上急事往往來不及加滿油還車,這個時候可以交一些補償服務費用,但不應該交100元,這太“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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