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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燒傷新傷殘標準已可賠付

  • 發佈時間:2014-09-18 15:32:22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程行歡  責任編輯:羅伯特

  9月2日,大二女生小倩和校友小慶在義烏蘇溪的一家燒烤店聚餐。但不幸的是,因為服務員在加火時使用酒精不當引發大火,小倩瞬間被大火侵吞,導致全身80%燒傷。據報道,第一步治療要支付的手術費用大約在30萬元,火鍋店最初僅墊付了5萬元。

  很多人想知道,自己購買的意外險是否會賠付類似的情況。實際上,燒傷燙傷作為常見的一種意外風險,在2014年1月1日以前,有很多案例不能予以賠付,出現過出險保戶在燒傷殘八級、左腎切除等“很受傷”的情況下,被保險公司以在“人身傷殘比例表”中找不到對應項而拒賠的咄咄怪事。

  所幸的是,這種情況得到改變。從今年開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法醫學會共同發佈新的《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新標準對人身保險殘疾覆蓋門類、條目和等級進行了充分擴容。新標準改變了原標準以肢體殘疾、關節功能喪失為主的情況,增加了神經精神和燒傷殘疾,擴大了胸腹臟器損傷、智力障礙等殘疾範圍。新增了對心臟、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臟器和腸結構損傷的20余種殘疾狀態條目;由於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燒傷等皮膚殘疾也納入了新標準的保障範圍。在殘疾等級設置方面,原標準為7個傷殘等級34項,而新標準則擴展增加至10個傷殘等級共281項傷殘條目。特別是新增加的原標準未包括的8至10級的輕度傷殘保障100余項,將大幅增加對保險消費者的殘疾保障程度。

  (程行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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