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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劍指汽車維修四癥結

  • 發佈時間:2014-09-18 14:29:30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實施即將滿一年,昨天,市消協結合近一年來受理諮詢和投訴的情況,對涉及汽車維修服務的四大主要問題進行了公開點評。

  “霸王條款”防不勝防

  現象:汽車廠家常有類似規定——消費者必須在廠家授權的4S店保養,否則經營者不承擔三包責任。

  消協:一些廠商強制把汽車保養維修、原廠配件等和“三包”權利捆綁在一起,強制搭售汽車裝飾品或指定店內購買保險,超出了家用汽車三包規定的責任免除範圍,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經營者找藉口拒絕承擔三包的義務,並以相應文件條款形式加以規定,憑藉其強勢地位,將自身應承擔的保修義務轉嫁給消費者,違反了《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屬無效條款。

  配件壟斷違背消費者意願

  現象:買得起車修不起車,為眾多汽車消費者所吐槽。購買原廠配件只能到4S店,消費者被迫高價消費。消費者一旦外採配件安裝使用,汽車授權經銷商即以此為由不再承擔三包責任。

  消協:4S店配件價格、服務價格高於其他渠道一倍甚至幾倍的“剪刀差”,侵害了汽車消費者的權益。出售配件和支付工時費等於兩筆不同服務合同,如果出售配件一定要支付維修工時費,本質為捆綁銷售,違反了消費者自願購買、平等交易的權利。建立零配件溯源制度,保證消費者知情權並強化産業鏈各環節的責任。

  救援市場缺乏競爭

  現象:天價救援費屢為社會詬病,成為行業亂象。有的地區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主體不明確,救援服務與收費行為不規範,一些地方違規指定社會機構實施救援並收取高額費用。

  消協:高速公路的“天價救援”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按照發改委、交通部關於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執行高速公路救援服務。規範救援服務的準入、監管,加強救援能力和服務品質。

  綠色維修亟待強化

  現象:汽車故障以換代修成為普遍現象,替換下零部件多數成為留存“雞肋”。汽車保養服務的機油等廢棄物隨意傾倒于路邊,露天噴漆作業成為常態。

  消協:消費者替換下的零部件閒置造成浪費。留給企業的替換配件去向不明,翻新後再次使用或是返給汽車廠家,消費者無從知曉。維修企業要做好廢機油、制動液、製冷劑等廢棄物的回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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