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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條例草案疑點重重

  • 發佈時間:2014-09-17 21:29:46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汪名立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郵政局發佈的《草案》已有月余,徵求意見仍在進行當中。《草案》中的多個條款引發巨大爭議,快遞員全員註冊制、實名寄遞制最受詬病,安全責任如何界定等問題也引發巨大爭議。《草案》第四十一條要求,“國家實行快遞員註冊管理制度……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全員持證上崗”;第五十二條明確指出,“快遞企業實施收寄實名制度”。

  與會專家和企業代表認為這些具體條款值得商榷,呼籲主管部門創新監管。

  快遞員需持證上崗?

  “連報關員資格考試都取消了,一個取件、派件的快遞員所需要的技術含量還需要考證嗎?”一位民營快遞企業的負責人這樣反問道。他認為,各個快遞企業員工上崗,內部都有培訓,快遞員考證沒必要。

  目前國家正在加大力度取消各種職業資格許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表示,無法律依據的職業資格許可將全部取消。減少職業資格的許可和認定,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

  此外,一旦實行快遞員註冊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不僅變相提高就業門檻,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更與當前的改革潮流背道而馳。“對快遞企業員工要實行註冊制度,快遞業現在還不太具備實行條件。”上海市郵政管理局原副局長邵鐘林認為,對從業人員實行註冊制度,應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需要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準,第二對社會負有一定的責任,第三行業所起的作用往往通過個體來體現。

  據悉,現行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營同城、異地、國際業務的快遞企業,快遞業務員具有初級快遞從業資質的比例應分別達到30%、40%、50%。這一規定廣為企業所詬病,在實際執行中大打折扣。

  實名寄遞是否可行?

  “一項制度必須有可行性。快遞員的文化程度和專業程度都不具備能鑒別身份證件真偽的‘火眼金睛’。”一位與會的快遞企業代表針對《草案》中實名寄遞條款吐槽道。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其實這種擔憂不難理解。消費者出於對貨物安全和個人資訊安全的擔憂,不願意向陌生人(快遞員)提供身份證資訊。而快遞員一方面沒有檢驗客戶的身份證件的權利,另一方面,如果強行要求驗視身份證,而客戶又不接受,實名制就不可能推行下去。

  此外,快遞件實名驗視制度的執行,會增加收寄的時間,降低取派件效率。而快遞企業為了保障服務品質,則需要配備更多的快遞員和相應的設施設備。企業成本隨之增加,最終將由消費者買單。“問問大家,有幾個人平時口袋裏裝著身份證?有個女孩説,如果快遞實行實名制,陌生的快遞員要她的真實資訊會讓她感覺不安全。”邵鐘林在座談會上介紹説,電信業務已經實行了實名制,如果出現問題,完全可以通過電話號碼來追溯。

  從監管者的角度來看,實名制或許是保證寄遞安全的一道屏障,而事實上,對於試圖通過快遞渠道從事犯罪的人,身份證件的造假成本極低,其屏障的有效性無從談起。

  亞太商速遞論壇中國區首席代表雍虎表示:“從歐美國家對於安全領域的安全監管經驗來看,企業是否實行收寄實名制度等都是由企業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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