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商品,不退拆了包裝,難退
- 發佈時間:2014-09-16 00:36:00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李金
昨日是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半年,新消法首次賦予消費者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但實施半年後,記者調查發現,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沒想像中容易,商家在抱怨生意“越來越難”的同時,也想方設法鑽空子,多方設置攔路虎,好讓消費者知難而退。而實際執行過程中,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如果退不成,消費者也很難維權到位,此新規真的只是“看上去很美”。
“特殊商品”成擋箭牌
“新消法‘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實施以來,我們收到了很多此方面的投訴。”長沙市消協稱,一些電商藉口“特殊商品”,將一些可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排除在外。
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等單位委託進行的一次網路購物問卷調查顯示,七成受訪者表示“七日無理由退貨”遇到過障礙,八成受訪者表示網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條款設置退貨門檻,四成受訪者認為“商品完好”和“不影響二次銷售”最容易引起“七日無理由退貨”爭議。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消費者遇到過商家藉口化粧品、衣服、食品等為“特殊商品”,不予退貨。如京東商城規定,鑽石、黃金、手錶、珠寶首飾及個人配飾類商品,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粧品、虛擬商品等不支援七天無理由退貨。“麥包包”則規定,特價商品如無品質問題,不支援退換貨。樂蜂網還規定,清倉專區中銷售的包裝破損商品、臨近有效期商品、清倉甩貨商品,不予退換貨等。
除了將更多商品列入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範圍,還有的電商企業對所有“特殊商品”作出“一旦簽收,不予退貨”的規定。
包裝不完好也難退
幾天前,小王在某網站買了一個充電寶,送來後小王打開時把包裝盒給撕破了,卻發現買的東西和想像的不是一種。小王諮詢客服是否可以“七天無理由退換”,卻被告知“退回貨物請包裝仔細,外包裝不能損壞,配件齊全,否則拒收”。“只是外包裝壞了,充電寶本身沒有任何損壞,這就不能退了?”小王不解。
新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了部分商品以外,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但網店員工卻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甚至包裝也要完好。那麼,什麼才算“商品完好”?
“‘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長沙市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包裝拆開了,和商品完好是不違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給退,是不符合新《消法》規定的。而如果商品在退貨過程中被快遞、物流弄壞了,是誰的責任就需要舉證了。
記者發現,其實早在今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就針對新消法中的“七日無理由退貨”這一規定聯合約談了10家電商企業,會上明確表示“商品完好”應指商品本身完好,為查驗商品而拆開外包裝的情況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
霸王條款抬高門檻
消費者尤女士8月初在電商平臺購買了一個88元的包,收到後感覺顏色不正,皮質粗糙,申請退貨,沒想到賣家的答覆是:退貨沒有問題,但必須先在其網店對該商品填寫好評。
記者發現淘寶網上一些商家在頁面中表示,實物與網上照片有差異,不影響使用,消費者不能要求退換貨;由於貨運原因導致商品發生問題或無法使用,經營者不負責;還有的電子産品商家約定商品有瑕疵時,只能要求修理或更換,而不能退貨或折損;甚至還有的約定快遞一經簽收,賣方概不負責等。
另一方面是設置退貨附加條件,有的電商企業要求消費者退貨前必須激活“財付通”或其他收款方式,有的要求退貨前必須先填好評等。
大宗物品退貨損失大
“買時容易退貨難,有了7天內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還是難。”這是很多消費者網購傢具後的感慨。
市民王先生從東莞網購了一組傢具,好不容易送到家,卻發現不少地方的油漆被磕掉了。要退貨吧,自己得承擔來回近兩千元的運費,而且商家表示在運輸途中磕碰、耗損的傢具由物流商承擔責任。可物流商表示這些傢具本來就是掉漆了的,最多給補償五百元。
和王先生一樣,很多市民在網購大型商品想退貨時非常猶豫,一是運費太高划不來,二是可能出現損耗,商家不承擔責任。
一些傢具公司的網店退貨聲明就表示,凡是購買了該店的傢具,如果要求退貨,購買者就要承擔20%到30%的退貨服務費,同時還要承擔傢具往返的物流費用,如果運輸過程中發生磕碰影響第二次銷售,店家可以拒付退貨款。
除了傢具等大型商品外,奢侈品和個人貴重配飾以及名品也是難退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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