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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高管薪酬應權責利統一

  • 發佈時間:2014-09-15 01:00: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譚浩俊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有國外媒體發表文章稱,中國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去年年薪200萬元人民幣,摩根大通董事長戴蒙去年總報酬為2千萬美元,姜建清的年薪跟戴蒙比相差甚遠。而工商銀行的利潤卻是摩根大通的兩倍,姜建清不但沒受到獎賞,他的薪水還很快將被下調。

  可以看出,這家媒體有點為姜建清打抱不平的感覺,也似乎是對中國政府決定控制央企和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年薪的一種反應。而且還有媒體認為,如果真的實行這樣的管理,將有可能導致中國銀行業出現人才大量流失的現象。

  事實上,多數銀行高管心裏十分清楚,他們的所謂“低”收入,只是與國外銀行相比,而與中國其他企業相比,已經不知高到哪去了。而且,中國的銀行還不需要面臨破産的風險。尤其是國有銀行,是否符合擔任銀行高管的條件,也不是市場説了算,而是政府説了算,由政府直接任命。於是,經營好壞,也就與高管們沒有太大的關係。搞不下去了,經營不過別人了,還可以一紙文件將其派到其他銀行工作,甚至出任政府高級官員。

  同時也要看到,國外的銀行,哪家可以有中國的銀行這樣具有極大的國家財富支配權的,如職務消費、各種福利等,且在經營過程中利用各種不規範行為獲取利潤。特別對實體企業和中小企業,收取的各種不規範費用,已經讓絕大多數企業無力承受,也讓地下金融有了發展空間。如此狀態下獲得的經營業績,很難與高管薪酬掛鉤。如果用高額薪酬激勵銀行高管衝業績,那中國的實體企業和中小企業恐將承受更高的融資成本。

  除此之外,這些年來,銀行出現了那麼多不良貸款,特別是向産能過剩行業大量發放貸款、向房地産和政府融資平臺過度貸款。所有這一切,都是極大的風險隱患點。但是,對銀行的高管們來説,基本是不掛鉤的。在後任身上出現的風險,後任不認賬,前任也不追究。相反,已經拿到手的高額薪酬,也沒有人去追索。那麼,還有誰對銀行風險負責呢?沒有風險意識,又怎麼可能將銀行經營好呢?

  這也意味著,對銀行高管來説,薪酬高低已不是什麼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行為是否規範,薪酬拿得是否符合實際,權利與責任如何對等。要知道,國外的銀行,一旦經營出現重大問題,不僅高管會受到嚴厲處罰,銀行也可能會出現破産。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美國已有相當數量的銀行破産或實行破産保護了。但是,中國的銀行有哪家破産了呢?沒有破産制度,銀行高管又怎麼可能有風險意識呢?

  中國銀行業的高管們,不僅與國外銀行的高管薪酬相差很大,在經營理念、經營思維、經營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等方面,也與國外銀行的高管們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兩者結合起來,也就不存在公平不公平、公正不公正的問題了。如果銀行業的高管們真的想拿高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將國外銀行的先進理念和思路學到手,將規範經營的意識學到手。在此基礎上,再提是否應當拿高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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