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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訴榮智健及中信虛假披露

  • 發佈時間:2014-09-13 02:31:1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隔六年,香港證監會啟動中信泰富外匯合約巨虧的追償程式。香港證監會9月11日公告,已分別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信及榮智健在內的五名前董事展開法律程式和研訊程式。中信股份12日公告稱,正在考量香港證監會的指控和申索,並尋求法律意見。

  追償涉4500名投資者

  該事件源於2008年中信泰富外匯合約巨虧一事,由於中信股份9月1日剛完成對中信泰富的借殼上市,因此,中信股份取代子公司中信泰富成為責任方。

  五名前董事中,除了主席榮智健,還包括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以及執行董事周志賢。香港證監會指出,中信及該五名董事曾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在2008年中,就中信的杠桿式外匯合約投資的鉅額虧損披露虛假或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

  中信在2008年9月12日刊發了一份通函稱,集團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2008年10月20日,中信發佈盈利預告顯示,集團為減低西澳洲鐵礦項目的貨幣風險所簽訂的若干杠桿式外匯合約産生虧損,總計155億港元。該盈利報告透露,中信早在2008年9月7日就已覺察該合約帶來的潛在風險。

  中信股份在2008年10月20日發出盈利警告前暫停買賣,股價為14.52港元;10月21日恢復買賣後,當日收市價為6.52港元,跌了55%。

  香港證監會認為中信及該五名董事須就刊發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通函負有法律責任。證監會稱正尋求原訟法庭頒發回復原狀令(將損害的財産修復)或賠償令。包括2008年9月12日收市後及在2008年10月20日盈利警告發出日期前購入中信股份的投資者。

  據香港證監會披露,在此期間購入中信股份的投資者高達4500名。證監會亦正尋求審裁處對中信及該五名董事施加制裁。

  賠償額須待法庭評估

  對於回復原狀和賠償需要支出的金額,香港證監會表示,須待確定法律責任後,由原訟法庭作出評估。在通函刊發日期至盈利警告發出日期止的期間內,投資者的購股總額超過19億港元。

  中信股份昨日公告稱,已于9月11日收到香港證監會的高等法院傳訊令狀、申索陳述書以及證監會致審裁處的通知。正在考量證監會的指控和申索,並尋求法律意見。中信股份昨日下跌4.06%。

  一位研究香港資本市場法律的律師表示,按照香港的法律,香港證監會將起訴狀和副本分別遞交到法院和中信股份,就算是正式起訴了。目前事件的調查已經歷6年,其民事訴訟期將在今年10月屆滿。此前有報道稱,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8條,虛假陳述最高可判刑10年。上述律師稱,目前香港證監會提起的是民事訴訟,不涉及刑事訴訟,因此談判刑還為時過早。新京報記者 李蕾

  ■ 背景

  中信泰富炒匯巨虧 榮智健辭職

  9月1日中信股份正式在港上市,中信集團完成借殼子公司中信泰富上市。早在2008年,中信泰富曾因炒匯巨虧155億港元轟動一時,此事件還導致中信泰富締造者榮智健引咎辭職。

  彼時,中信泰富為了降低西澳洲鐵礦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曾與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等簽訂數十份杠桿式外匯交易合約。2008年,澳元兌美元匯價大幅下挫,導致中信泰富在衍生品上出現鉅額虧損。實際虧損加上浮虧總計155億港元。此事件導致“無退休計劃”的榮智健引咎辭職,“紅色資本家族”由此淡出中信。

  中信泰富的締造者榮智健是原國家副主席、“紅色資本家”榮毅仁之子。公開資料顯示,1986年,44歲的榮智健正式加入香港中信,出任總經理,香港中信自此進入榮智健時代。

  在隨後的時間裏,榮智健帶領香港中信通過收購上市公司泰富公司實現在香港的上市。榮智健執掌帥印期間,中信泰富在資本市場縱橫捭闔,先後完成多項收購,包括收購國泰航空、港龍航空、香港電訊等,並於1992年在李嘉誠郭鶴年鄭裕彤等人的幫助下完成對恒昌企業的收購。

  一系列的收購使得中信泰富在資本市場名聲大震,股票漲幅一度翻倍。1996年,榮智健借香港回歸之勢增持中信泰富股權,此後多次登頂《福布斯》中國富豪榜。(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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