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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艾力紳”甲醛檢測超高 非強制性標準4S店不認可

  • 發佈時間:2014-09-05 07:26: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消費者維權遇難題 非強制性標準4S店不認可

  8月初,市民朱先生駕駛新購一週的東風本田“艾力紳”商務車和家人出遊,隨後多人出現頭暈、流淚等不適症狀,具有認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車內甲醛超標,但4S店服務總監表示,公司不認可該報告的檢測方法。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我國雖已實施《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和相應檢測方法,但都並非強制性標準,律師坦言因標準不甚明確,讓遇到車輛甲醛超標問題的消費者維權不易。

  乘坐後頭暈口乾咽痛

  “這不是索賠的事,事關生命健康,我應該提醒更多消費者謹慎。”8月28日中午,北京晨報記者在位於經濟開發區的東風本田汽車4S店門口見到了朱先生的新車,他的朋友剛從車身取下披掛了半天的橫幅,除“甲醛嚴重超標”的醒目字樣外,橫幅上還印有一份檢測報告。

  這份由北京中環北科環境監測中心(下簡稱“中環北科”)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顯示,車內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分別為0.17 mg/m3和0.75 mg/m3,而標準值應為點0.10 mg/m3和點0.60 mg/m3,結論稱這兩項指標濃度不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要求。

  朱先生告訴記者,7月26日他新購了這臺“艾力紳”商務車,空置一週通風後乘駕出遊,不料剛滿一歲的孩子出現嘔吐症狀,他和家中老人感到頭暈、口乾、咽痛、眼睛紅腫並伴有流淚,於是他委託具有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資質的中環北科進行車內空氣品質檢測。

  和“艾力紳”一起被檢測的還有朱先生的住宅以及兩輛同時期購買的其他品牌新車,四份檢測項目相同的報告中,僅“艾力紳”的車內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超標。自8月22日起,朱先生多次致電和到店尋求解決方案,卻難以聯繫到4S店銷售顧問和服務總監,直到27日仍未得到“重視”,無奈之下他想出披掛橫幅的辦法。

  售後稱頭回遇到

  8月28日中午,4S店服務總監韓先生向記者表示並未刻意躲避客戶,因工作流程需要時間,導致答覆朱先生的進度有些緩慢,目前仍在與廠家和客戶積極溝通。他坦言,在廠家做出決定之前,自己不知應當如何處理此事。“我們店光艾力紳就賣了100多臺,沒人提過甲醛的事,我確實第一回遇到這情況,平時也沒聽別家店的人説過。”

  截至發稿,有關車內甲醛超標投訴的應對方案,東風本田公司也未給予記者回復。而韓先生稱,廠家曾給過他一個回復,“説對這個檢測結果有質疑,它用的不是車內空氣專用的測定方法,建議重新做一次。”

  中環北科的檢測報告寫明,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檢測方法分別依據《公共場所空氣中甲醛測定方法》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確實並非本田廠家所稱《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採樣測定方法》(下簡稱《方法》)。中環北科業務部工作人員崔先生解釋,《方法》目前並非強制執行,市質監局也未就其對該中心進行驗證,所以檢測未採用《方法》,“很多客戶用我們這個結果去找4S店好像沒遇到過什麼問題”,他説,“而且這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力。”

  標準為非強制性

  記者了解到,現行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下簡稱《指南》)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我國首個針對車內環境中的污染控制標準,同樣是非強制性標準。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朱先生做的檢測,是按室內測試的方法直接套用在駕駛室,既有相似性又有不可比較性,不能説無效也不能算準確,只能説結果可以參照。”他説,此類訴訟中不僅律師認為《指南》境地尷尬,法院判例也因事制宜。但邱寶昌認為,不管甲醛是否超標,只要商品造成實際危害,消費者就有權利要求廠商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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