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排污企業偷著樂
- 發佈時間:2014-09-04 05:38:4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一些企業多次登上環保“黑名單”卻屢教不改,似乎並不懼怕環保部門的查處。
加強環保治理,優化生態環境,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大事。既然既有的處罰措施效果仍欠佳,理當對視破壞生態環保為兒戲的無良企業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不能讓“環賴”有恃無恐。
一是要運用經濟手段。目前少數企業環保違法後受到的經濟處罰,只需要停運一套脫硫設施個把小時就能把罰款“挽回”來了,自然對幾萬元或十幾萬元的處罰不在乎。要不讓違法企業違法之後“偷著樂”,就要重修環保違法處罰規定和環境污染企業徵費規定,根據企業年産值等確定罰款基數,並根據違法污染造成的經濟社會損失,加倍徵收排污費。通過重罰和加重徵收排污費,讓企業認識到環境違法付出的沉重代價。
二是要用好法律法規。抓住國務院新近出臺並從10月開始實施《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契機,儘快完善環境違法處罰制度和企業註冊登記制度,讓違法企業沒有立足之地。
三是要為誠信守法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一方面要大力倡導守法誠信、低碳生産經營光榮,對遵守環保法規、履行社會責任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予以獎勵。另一方面要加大對環保科研、環保機械製造的資金投入、貼息和減免稅費力度,千方百計地把過高的環保機械設備價格降下來,切實減輕諸如鋼鐵、水泥、玻璃、發電等領域企業採購使用環保機械設備的經濟壓力,不但讓企業買得起環保機械設備,更重要的是要用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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