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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出臺意見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將常態化

  • 發佈時間:2014-09-03 04:59:4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2日訊 記者韓秉志報道:教育部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從2014年開始,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根據《意見》,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重點是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任教併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重點推動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意見》支援鼓勵各地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

  《意見》對合理確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人員範圍提出政策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達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年限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輪崗。對教師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年限的規定,應與中小學學制學段相銜接。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據悉,近年來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政策,並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改革試點。教育部將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等形式,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政策指導,並通過試驗區、示範區建設,支援鼓勵地方推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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