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將首付交仲介"監管" 過戶時仲介卻稱沒錢
- 發佈時間:2014-09-01 14:1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數百名購房者通過房屋仲介購房,“首付”卻要交給仲介“監管”。購房者內部統計,首付房款達幾千萬元“現在總共能有200多人,金額大概能有4000萬”。等到辦理過戶手續時,仲介卻拿不出這筆錢來“他們就是説沒有錢,就是往後拖”。《天天315》聚焦:“不靠譜”仲介背後的“黑洞”。
央廣網財經北京9月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有人説,房産交易最怕三件事:買前價漲;買後價跌;買賣遇上“黑仲介”。
今天要説的有關買房的事兒,當事人瀋陽的杜先生就遇上了這第三個情況。而且,這次遇上這“不靠譜”仲介的可不是杜先生一人,目前捲入此事的就已經有200多人,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問題:我們的錢去哪兒了?而大夥的矛頭都指向了同一個地方——藍泰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先來聽杜先生的介紹,杜先生今年6月份通過藍泰仲介購買一套二手房,結果這次房沒到手,卻買來個大麻煩。
杜先生:藍泰房産,我當時是在6月28號和他們簽的合同,然後購房,我交了一萬塊錢訂金,然後在房主那有五千,仲介那有五千。後來仲介就跟我説,讓我再交首付,我這個房子正常首付應該將近40萬,我當時手裏沒有那麼多現金,我就分兩次給他們拿了15萬,後來這部分我説得等到8月中旬左右,錢下來了再給他。然後我就等著這個錢,一方面他們説給我這邊辦貸款的事,然後結果到了8月15號的時候,我就突然接到房主的電話,房主説你看沒看到網上曝説藍泰出事了,我説不知道啊。我上網查看情況,他們這個事起因是從8月11號開始爆發的,就是管他們去要錢的人一共是分成5波,第一波是19個人,他們其中是最早據説是從去年8月份一直被拖到現在,我上網一查知道了,這個屬於是違規操作,國家規定他們只能收取仲介費,其他的不能再收取另外任何一分錢費用。我們才知道藍泰一直都是這麼操作,要求客戶把首付交到他們那,正常情況下他們應該只收仲介費,然後等到辦到貸款那步資金監管應該交到房産大廈,由政府房産局部門監管資金,他們沒有資格監管資金。
杜先生説,他和其他不少購房者一樣,分別向藍泰房産交了數額不等的“首付”款,藍泰以監管資金、保障買賣雙方利益的名義收取房款。然而辦理過戶手續時,這筆錢卻遲遲不能到位。
杜先生:然後11號的時候19名買房者去管他們要錢,他們態度挺不好,發生了衝突。發生衝突以後我們瀋陽地方的記者採訪,報道以後很多人就都看到了,陸陸續續又去管他們要錢,現在總共能有200多人,金額大概能有4千萬。最開始的時候,他們態度挺強硬,後來因為人太多了,都打起來了,給他辦公室都砸了,就是渾南的總部。然後渾南的分局的經偵科就介入了,介入了以後協調這個事,然後在經偵科的介入壓力下,出來一個還款計劃公告,當時承諾兩批去找的人分四週還清。像我這種16、17號去的,説六周還清,然後頭一週的話返得少,頭一週先返3%,第二周開始返10%,然後逐漸多,按這個規律來返。結果到了第二周他説是週一就應該給,最晚是週二能給一些,結果等到週三白天還是沒有,還是沒打錢過來,然後又去找,他們就是説沒有錢,就是往後拖。
房子買不成,交出去的錢又拿不回來。一來一去,眾多購房者與藍泰仲介開始了漫長的“拉鋸戰”,甚至引發了一些購房者的過激行為。
杜先生:藍泰就是你跟它鬧一鬧,它就給你點,不跟它鬧,不跟它打,它就推託你。那天有個人急眼了,家裏邊也病人,他媽還醫院呢,還挺上火的,然後拿滅火器把他們辦公室噴了,然後他們才同意給3%,然後挺晚了才給我們把3%打過來。一點一點給我們勉強能接受,但是他們態度一直都還挺強硬,然後到日子也不給你,就拖你,後來逼得沒辦法才同意給,同意給以後結果就是又登記,又是重新把我們那個卡號什麼給他,之前實際他都已經登了一遍了,最開始他同意還款計劃的時候,後來我們跟其他波的人,已經第五波了,跟其他幾波的人溝通都存在這種現象,一直都是這樣。
面對越來越多的討要購房款的購房者,藍泰仲介先是想辦法一拖再拖,最後竟然玩起了“消失”。
杜先生:第二周的時候,他説週五給,結果到週五的時候,他們説沒有錢,總公司沒給他們打錢,就是還不了。結果他們公司就從上週五開始已經沒有人了,也沒有人出面答對我們,也沒有説法,就這麼躲著。然後到這周週二的時候又説這週二給打,到週二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有一部分人收到了4%打過來了,然後剩下有幾十人還沒收著,然後我們就等,等到5點多還沒有。我們見不到他們人,但是有電話,給前臺經理打電話,他們的説法又變了,説合同到期的先給,合同沒到期的先不給了,先等著。首先他們現在光返首付,訂金和仲介費都不返,首付本身就屬於違規操作,這個東西是違反規定的,就應該退,繼續不繼續履行合同,和合同到不到期根本就沒關係,然後跟他們説也沒用,他們説反正我們公司就這麼定的,你們能接受也好,不接受就這樣,然後我們沒有辦法了,那天已經5點多了,也找不著人。我們就約定大家第二天早上9點去渾南分局經偵科找他們負責人,跟他們説這個事。
這些購房者最後沒辦法,只能去報案,找到了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經偵科,事情能否有所進展呢?我們接著聽杜先生的介紹。
杜先生:他們最後給我們的答覆就是,能保證兩條,一是他們公司的負責人不能跑路,能給他看住。再一個是我們只能督促他還款,但是具體他怎麼還,什麼時候能還完都無法對他們進行干涉和施加壓力,也不能對你們做出任何承諾。我説你們作為警察,而且專管的經偵部門,我説既然你們介入了,而且之前他在你們的介入下他出了一個還款協議,就應該按照這個執行,而且他現在説他實在沒錢,他執行不了,往後托一托我們也沒辦法,但是你們是有義務對他進行還款計劃,就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進行一下指導和監督。
一再找藍泰協商,但是一次次失望。杜先生現在非常著急,也一直通過各種途徑去了解這家仲介公司的具體情況,在網上,他又查到了一些線索,這也讓他感到更為迷惑。
杜先生:後來連這4%有很多人都沒拿著,然後他們後來又打電話,又給了一個口頭的承諾,就是説下週二説能給一部分,但是給多少不知道,現在這個還是兩個版本,還有一部分是客戶通過他們的前臺經理得到消息説是週五給,但是給多少也不知道。後來我在網上仔細查了,覺得這個問題不止是瀋陽這個局部的性質,我查到原來這個公司叫興麟,老闆叫吳秉麟,在銀川總部,它是全國性的,藍泰在全國有2000多家分店,以前他在太原還有哪個城市也出過類似的事件,然後他們都給擺平了,都給壓下來了。他們到瀋陽才1年多,開了136家分店,急劇擴張,他們一直都是全國採取一種模式,就是誘導客戶把大量的首付放在他們手,然後儘量能拖就拖,然後他們用這個錢去放高利貸還是幹什麼,我們就不得而知,但是肯定他們挪用這個錢去幹別的。
通過遼寧省工商局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可以查詢到,遼寧藍泰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8號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註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吳秉麟;一般經營項目是房地産經紀、房産資訊諮詢服務。
投資人資訊顯示,張國寶和翁少華是公司的自然人股東。
記者在藍泰地産的招聘啟事中看到,在公司資訊一欄有這樣的描述:原名為遼寧興麟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遼寧藍泰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
記者發現,“興麟”這兩個字大有來頭。山西《生活晨報》今年5月份的一則報道顯示,“興麟係”發源於內蒙古包頭市,目前已經擴張到呼和浩特、銀川、西安、蘭州、太原、西寧、鄭州、濟南等城市,遍佈各地的公司都有一個共同的法人代表——吳秉麟。而在剛才説的這些城市中,都有大量購房者投訴,投訴內容與瀋陽購房者大同小異——收取首付款,之後一直拖欠。
據《生活晨報》報道,2013年7月,太原市房産監察大隊就因違規代收交易資金對山西興麟進行過處罰。
現在在網上搜索“藍泰”兩個字,就能找到不少有關“藍泰仲介公司被購房者追討房款”的新聞,據瀋陽日報報業集團旗下新聞網站《瀋陽網》8月29號的報道顯示:位於瀋陽市國貿中心大廈B座16樓的藍泰公司辦公室,大門緊鎖,屋內空無一人,但辦公桌椅、電腦等辦公用品並沒有搬走。有業主透露,他們撥打了藍泰一位負責人的電話,但無人接聽。他們不知道到哪繼續追款。
跟杜先生一樣,瀋陽的商先生現在也在為自己交給藍泰的16萬塊錢無法追回而發愁:
商先生:從我個人角度來説,如果你真的要能保證雙方利益,這可以,沒問題,但是大家得守信吧,因為你跟我承諾對我的資金進行一個監管凍結,替我保管這個錢不讓有什麼事故的時候,不會流向其他的地方,但是現在對於我個人來説,我的錢已經被挪用了,而且是不知去向,而且現在你已經無力償還我。如果從法律角度來説,仲介公司本身就沒有權利收這筆錢,但反而是違規收取這筆錢,因為它已經是屬於明知道自己在犯法,他還在踩著鋼絲走。
商先生為了要回自己的錢,到多個部門去了解過情況,但是都沒有得到能讓自己滿意的答覆。
商先生:現在是這樣的情況,首先我從個人角度我去追討這個錢,這是我個人角度。第二,在瀋陽市渾南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分局裏邊已經立案了,我已經報案了,現在如果説通過法律起訴,法院説因為我這個合同還在合同期內,如果你要是超期了,就可以起訴,在合同期內它只能屬於違規,違規只能通過房産部門去約束它。我們到房地産部門的時候,房地産部門説的意思就是説它屬於違法,現在屬於兩頭都在推卸責任。但是經偵部門已經説了,現在如果這個情況屬於經營詐騙,但是它為了保證老百姓的利益,只能説先去讓它籌措這筆資金,把老百姓先還上,然後再追究它的責任。
專家點評:
本期《天天315》請來了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潘圓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鄭傳鍇律師,對此事件進行點評。
經濟之聲:藍泰現在是人去樓空,到底應該到哪去追房款,這是目前多達200人的購房者面臨最大的問題,同時也是我們想要特別追問的問題。從採訪當中我們也了解到,現在當地的公安部門已經是介入這個事件了,而且也已經對這家公司採取了一些監管的措施,並且也在督促公司要還款給購房者,但是有不少的疑問我們還是先要來進行一下厘清,首先就是有購房者懷疑藍泰要求預交首付是為了吸金之後拆借,比如説拿去幹一些別的事情,潘圓你認為這種可能性有多大?
潘圓:我認為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從它這個案件本身來分析,作為仲介公司是明知道不應該而且也沒有權利來代收購房人款項,他還是大規模來去代收,而且實際上這個企業在多地都遇到相似的投訴。代收了以後又沒有能力來歸還,實際上他很可能就是挪用了這筆款項,所以這個案子比較複雜,可能涉嫌欺詐的行為,就不完全是違規了,而可能是觸犯了法律,這要司法部門最後做一個決定。但是我覺得整體上困難的也在這,其實記者採訪的那個消費者他講的是比較清楚的購房人,各個部門給他不同的答覆,這其實也是説很多類似可能涉及到詐騙的案子面臨共同的難題。我看到報道已經涉及到4千多萬的錢,而且實際上人去樓空,我覺得這些購房人確實是面臨著這種困境。
經濟之聲:鄭傳鍇律師,現在我們看到有可能藍泰它吸金以後是進行了拆借,比如有可能去投了高利貸了,或者進行了其他一些投資,或者投資到了房地産等等各種可能性,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購房人的錢是不是就會更難以追回來?
鄭傳鍇:我們講一個簡單的數學原理,錢就這麼多,一旦它花出去了或者説承擔了相應的投資風險了,那麼這個錢有可能就滅失了,相應的資金如果沒有,債權擴充沒有足夠的錢來清償相應債務,購房人相應的債權也好,包括其他的權利也好,應該説是很難保障的。
經濟之聲:根據購房者杜先生介紹,之前公司讓他交首付款他也有過懷疑,但是後來經過了解發現這家公司規模實力都很大,最後還是相信了這家公司,結果現在大家心知肚明瞭,就是公司現在是人去樓空,錢什麼時候能夠還上都是一個未知數。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説,如果説仲介購房的過程當中,因為我們現在如果是二手房買賣的話,基本上都是要經過仲介的,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消費者到底應該注意一些什麼?
鄭傳鍇:實際上我們消費者在法律的邏輯上存在一個嚴重失誤的,因為公司的償債能力包括它商譽的高低,跟我應該把款項交給相對人的確定是沒有任何關係的。首先我要確定我的房款應該交給誰,應該是交給賣房者,所以我提示消費者在購房的過程當中,眼光只要放在兩個事情上就足以了,一個是資金安全,另外一個是可以確保我的房子能夠及時得到過戶。這兩個過程當中可能有很多的細節,如果消費者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我建議他能夠進行必要的法律諮詢或聘請相應的律師來全程輔助他進行相應的操作,我個人認為這樣能有效的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