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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新生電子學籍全面實施

  • 發佈時間:2014-08-31 03:34:3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韓秉志報道:根據教育部近日發佈的《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從9月1日起,高等學校學歷教育學生均須進行新生學籍、在校生學年及畢(結)業生學歷證書的電子註冊。

  辦法規定高校對報到新生進行錄取、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合格的學生予以學籍註冊,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對放棄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的學生予以標注。按照特殊政策錄取的學生應標注其錄取類型。對在校學生,辦法要求其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學年電子註冊。

  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對藝術、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測試復核,發現問題的不予學籍註冊,並報告有關部門追責。根據通知,各地、各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時進行學籍電子註冊。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嚴格核查。對有疑問的資訊,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辦核實。對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核準計劃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註冊。

  教育部學生司負責人表示,辦法既可以使違規招生、學歷造假行為無路可逃,又可以及時掌握高校學生報到、註冊情況,為國家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和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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