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設運營享多項稅收優惠
- 發佈時間:2014-08-29 18:30:09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執行期限為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該通知明確,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征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同時,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通知還規定,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産稅。對經營公共租賃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