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軍:招商引資中看不見的手和閒不住的手
- 發佈時間:2014-08-29 08:52:2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招商引資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一方面是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的結果,同時也是政府這只“閒不住的手”推波助瀾的結果。
■以行政級別來設立各種開發區、工業園區,強化了開發區政企不分的色彩。開發區成為腐敗高發區,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政企不分。開發區既是企業又是政府,作為開發區的領導,這邊是主任,那邊是董事長,行為沒有清楚的邊界,為其徇私舞弊、腐敗貪污創造了條件,導致腐敗現象的易發和頻發。
■按道理,開發區的管委會就該履行政府職能,當地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可以設必要的分支機構。而工業園區應主要體現為一個投資建設公司,屬於企業行為。應厘清園區管理機構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要麼代表政府,要麼代表企業,實現機構分開、人員分開和財務分開。
■今後,一些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如涉及國家利益,政府仍然可以出面幫助推動協調。一般性的招商引資活動,則應交給企業和市場,政府的主要職責是為招商引資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總之,就是讓各種不同的主體公平競爭,政府主要是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而不是越俎代庖、代替市場行為。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為了發展經濟,把招商引資作為“重中之重”,競相出臺各種優惠政策,各種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遍地開花,造成資源過度消耗、環境保護壓力劇增等突出問題。如何認識招商引資中存在的誤區?怎樣正確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如何進一步明確規範招商引資活動中政府和市場的行為邊界?對此有必要進行深入討論。
招商引資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一方面是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的結果,同時也是政府這只“閒不住的手”推波助瀾的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各級地方政府要找準自身定位,加快轉變職能,將自身從過重的招商引資任務中解放出來,切實履行好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應有職責,為地方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民群眾幸福生活創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
招商引資中存在的六大誤區
改革開放以來,許多地方都把招商引資作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各地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存在如下誤區:
第一個誤區,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資當作政府的主要職責。正常情況下,招商引資應該主要是企業和市場的職責,政府可以在招商引資中發揮一定的引導作用,為招商引資創造良好的環境,但招商引資不應該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責。現在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資作為政府部門的核心職能,這本身就是一個誤區,把政府和企業的職能混淆了。
第二個誤區,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資作為完成政績的一個重要手段。很多地方一味追求GDP,追求財政收入,追求工業增加值,這些東西最終都是為了提升政績。而招商引資是增加GDP、增加財政收入、增加工業增加值的一個有效手段,能在短時間內立竿見影地帶來政績,所以很多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招商引資。
第三個誤區,有些地方把招商引資的任務分解到政府的各個部門。即便是承認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能發揮一定的作用,但也應該是與招商引資有關的經濟部門去承擔這個責任。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一些地方政府把招商引資的任務分解到政府各個部門,各個部門都要承擔招商引資的任務指標,完全混淆了各個部門的不同職責,這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誤區。
第四個誤區,有些地方過分強調招商引資的短期效應,忽視長期效應。因為招商引資能帶來比較明顯的短期效應,有些地方政府採取急功近利的辦法,把一些實際上並不必要的項目、企業招了過來。實際上,有些項目並不適合在本地生存發展,從長期來看可能會帶來資源的過度消耗和浪費,但他們往往很少考慮這些,先完成任務再説。
第五個誤區,有些地方過分重視招商引資的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讓外商、外資過分受益,給予過度優惠,實際上是不利於本地企業與外資、外商的公平競爭,有損市場公平。還有就是對環境效益的忽視,招商引資只圖GDP增長,至於這個項目是不是有利於本地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生態文明建設,就較少考慮了。
第六個誤區,有些地方過分迷信外部資金,盲目招商。對外來資金給予這優惠那優惠,不管項目品質好壞,稀裏糊塗地招來,硬放到開發區、工業園區裏面。實際上,有些地方本地資金也不少,本土創業者也有很大空間,但是總覺得“外來的和尚好唸經”,對本土創業者不太重視,甚至還打壓、盤剝。
政府職責模糊是産生亂象的主要原因
招商引資的本質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要解決本地資金和項目的短缺問題,加快地方經濟發展。至於招商引資出現的各種問題,原因很複雜,具體來説,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政府的職能錯位。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政府的職責主要是體現在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保護環境五個方面。嚴格來説,招商引資應該是企業行為、市場行為,並不是政府的核心職能。但很多地方政府沒有把工作重心放在上述五個方面,反而把招商引資、項目建設、追求政績作為主要職能。這是産生上述亂象的主要原因。政府職責模糊,該做的沒做好,不該做的卻做多了,這就是常説的政府“越位、缺位和錯位”的問題。
二是政績考核導向有問題。長期以來,很多地方政績考核“以GDP論英雄”,主要考核GDP、財政收入、工業增加值等經濟指標,沒有納入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科技創新、安全生産、産能過剩和新增債務等指標,導致各地政府把關切點放在能夠較快帶來GDP增長和增加財政收入的招商引資上。考核導向發生偏差,導致地方政府集中精力搞各種招商引資。
三是“趕超發展”的思維作祟。我們以前窮怕了,這麼多年來,各地總想著趕超發展、跨越式發展、超常規發展、彎道超車、三年大變樣……這種趕超發展的思維,使得很多地方政府都想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取得一種較快的發展效果。這種趕超發展的思維,相當於總想“一口吃成胖子”,導致招商引資亂象叢生。
四是對招商引資沒有進行規範引導。由於總認為招商引資是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好事,不知道招商引資亂了也會有很多“後遺症”,也會帶來很多副作用或不利影響,因此沒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範招商引資。不僅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落後,而且沒有明確的執法主體,不能按法律程式去進行引導規範,這也是招商引資問題持續存在的重要原因。
“全民招商”擾亂正常秩序
一些地方把招商引資作為官員的政績考核指標,有的地方不惜大搞攤派,給各級官員下任務、壓指標,甚至連文化、教育、紀檢、宣傳等部門都要承擔招商引資“任務”。
這種帶有鮮明政績色彩的“全民招商”模式,我認為是不正常的。讓那些部門做它所不擅長的事情,不符合社會分工原則,也把本職工作、正常秩序衝亂了。
還有一個後果,這種全民招商也容易滋生腐敗。現在很多地方在開展招商的過程中都有獎勵,規定返還資金的比例。這就造成一些人為了獲得利益,到處拉關係,招攬那些並不是很好的招商項目。
帶有明顯部門特徵的招商行為背後,也存在“權力尋租”空間。有些政府職能部門,為了完成任務,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利用本部門、本系統掌握的某些權力或特殊資訊渠道,去招商引資,去拉項目。按道理,政府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政策、實施監管,應該對各种經濟行為加以引導、規範和約束。如果為了完成招商引資指標,對監管對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誘導對方鑽政策的空子,無疑也是一種腐敗。
過度“優惠”助長惡性競爭
很多地方都出臺了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競相讓利成為其不二“法寶”。有些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本級財政留成部分的返還比例高得驚人,有的連土地整理成本都無法收回,有些甚至分文不取。還有的地方以“先徵後獎勵”等方式對落戶企業變相墊稅、再優惠,比例高達納稅額的30%至50%。
這種招商引資的過度“優惠”,實質是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惡性競爭現象,概括起來有兩種情形:一是該收的稅不收,或者少收;二是不該給的優惠給了,甚至多給。
這種違反規則的惡性競爭,其危害有三:第一,增加本地招商成本。該收的不收,不該給的多給,對於本地財政、稅務部門來説,不僅減少了收入,也增加了成本。從長遠來看,增加招商成本,則降低了本地的競爭力。第二,造成土地等資源浪費。一些項目通過優惠政策招來,同樣要佔用土地、消耗資源。保護土地資源和對土地進行整理都要花很多錢,本不應讓企業低價甚至免費佔用,沒有付出代價就不知道珍惜,就沒有節約意識,就會粗放利用,這就造成一些企業過度利用資源,甚至浪費資源。第三,破壞公平競爭的環境。如果對外來投資者給予不合理或者過度的優惠措施,對於本地企業和那些沒有獲得優惠的企業來説是不公平的,不利於公平競爭。
“政企不分”導致腐敗頻發
工業園區應形成産業集聚效應,但目前不少園區“集而不群”。有人説,工業園區是個“筐”,什麼都往裏面裝,甚至演變為某些地方政府和企業圈佔耕地、囤積土地的手段。我們也注意到,各地開發區行政級別都很高,普遍比同級政府部門“高半格”甚至高好幾級,而開發區往往又是腐敗案件的“高發區”。
有些地方之所以能夠發展産業、形成産業集群,是因為它有較好的區位條件、配套環境、政策環境等,使産業逐步發展起來。過分依賴行政手段資源配置,在短期可能有效果,但從中長期看,這種現象就很不合理。
發區過度行政化,屬於典型的“政企不分”。一方面,開發區普遍擁有較高的行政級別,比如一個縣的開發區,往往按照副縣級配置幹部。還有的城市“新區”,所轄區域可能就是原來兩三個鄉鎮,本來只相當於科級單位,因為成了省級或國家級開發區,搖身一變升為“副地市級”甚至“正廳級”,成為一個超規格、超範圍配置幹部的平臺。
以行政級別來設立各種開發區、工業園區,強化了開發區政企不分的色彩。開發區成為腐敗高發區,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政企不分。開發區既是企業又是政府,作為開發區的領導,這邊是主任,那邊是董事長,行為沒有清楚的邊界。他利用政府和企業的雙重身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就為他徇私舞弊、腐敗貪污創造了條件,導致腐敗現象的易發和頻發。
按道理,開發區的管委會就該履行政府職能,當地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可以設必要的分支機構。而工業園區應主要體現為一個投資建設公司,屬於企業行為。應厘清園區管理機構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要麼代表政府,要麼代表企業,實現機構分開、人員分開和財務分開。
“掛牌保護”有違公平原則
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中,存在對一些重點項目“掛牌保護”的條款。對此應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規範今後各級政府的招商引資行為。
“掛牌保護”是一種地方保護主義行為,屬於政府的過度作為,有違市場競爭的公平原則。今後要逐步取消這種不利於公平競爭的做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在中央層面出臺政策加以規範,從而形成全國統一的公平競爭環境。
外國地方政府通常是不抓經濟工作的。其政府機構相對較小,招商引資都是企業在做,以商招商。只有一些重大産品推銷項目,把本國産品推銷到國際市場,政府高層領導才會出面簽一些“大單”。
我國各級地方政府習慣忙於招商引資。今後,一些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涉及國家利益,政府仍然可以出面幫助推動協調。一般性的招商引資活動,則應交給企業和市場,政府的主要職責是為招商引資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總之,就是讓各種不同的主體公平競爭,政府主要是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而不是越俎代庖、代替市場行為。
過度招商加大環境壓力
一些地方招商引資,引來一些科技含量低、環境污染大的項目入駐園區,對資源進行掠奪式開採,使生態環境受損。同時,各地惡性的招商競爭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劇了産能過剩。
我們應該辯證看待招商引資和環境保護的矛盾。一方面,開發區把各種分散的企業聚集到一塊,客觀上是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原來的鄉鎮企業分散在村村寨寨,必然會佔用土地、排放污染、破壞環境,在分散的情況下,廢氣、廢水、廢渣難以集中處理,環境壓力更大。現在,通過開發區建設把這些分散的企業集中在園區,環境保護可以做得更好一些,不僅土地可以集約利用,環境也可以集中治理。
我們必須承認,一方面,開發區是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另一方面,開發區的發展確實過多過濫,每個縣、每個鄉鎮搞園區,有的圈了地沒有像樣的企業,土地被佔用了,也不能再耕種了,就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有些開發區因為資金等問題,缺乏應有的環保措施,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環境污染。還有些開發區對土地粗放利用,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所以,在資源環境保護方面,開發區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招商引資的矛盾,要在以下幾方面採取措施:
一是適當控制招商引資的數量,防止過快增長。招商引資確實是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和手段,當然要做,但經濟發展速度也不能過快,招商引資也不是越多越好,要有量的控制、節奏的把握,否則,必然造成生態環境的壓力。
二是要提高招商引資的品質。要招那種資源消耗較少、土地佔用較少、對環境破壞較小的項目。最重要的是,這些項目本身要有高附加值,要有技術含量。
三是要提高招商引資項目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門檻”。對於引進的項目,在資源消耗、能源消耗、環境保護方面要有較高的標準,達不到標準就不能引進。如果沒有達標,即便引進了,也要讓它通過改造達到標準。除了政府發揮應有的作用之外,企業也要承擔起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不能矇混過關。解決環保難題,需要政府、企業和人民群眾的持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