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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親自打假,能耐還是無奈?

  • 發佈時間:2014-08-28 08:35:40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七波輝、獅牌等多家泉州鞋服企業紛紛成立企業打假小組,在福建、湖南、山東、重慶等多個省市,與當地工商部門聯動,查獲了數億元的山寨貨,掀起一股打假浪潮。

  筆者從泉州工商部門了解到,目前,專門成立打假部門的泉州品牌企業已有20多家。近年來,隨著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的加大,各地打假行動可謂一浪高過一浪。然而,由民企自身成立打假小組,專事打假工作,並不多見。

  如何看待泉州品牌企業這一行為?

  泉州是我省民營經濟的搖籃,更是全國聞名的品牌之都。上世紀90年代,從安踏公司那句著名的廣告語“我選擇,我喜歡”開始,泉州民企拉開了創牌大幕。歷經20多年,如今,泉州僅國字號品牌就達130多個。每年,這些泉州品牌企業的銷售額高達數千億元。

  山寨貨盛行最直接的負面效應,就是對泉州品牌構成利益衝擊,影響其銷售額。多數山寨貨追求短期獲利,在品質控制等方面與正牌貨存在較大差距。由於品牌追求附加值與品牌溢價等長期效益,山寨橫行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不利局面,必然對品牌構成極大傷害。

  企業成立打假小組來討伐山寨貨,確實有利於維護企業自身利益。但是,山寨貨本質上是對智慧財産權的侵犯,而保護智慧財産權,理應是各級地方政府的一項公共職能。泉州如此多的企業成立打假小組,從另一個側面凸顯了當前地方政府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的相對缺位。

  由於行政分割與財稅屬地原則,一些地方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往往對打擊山寨貨侵犯智慧財産權的行為主動性不強、積極性不高,個別地方甚至採取默許態度。地方政府不作為,或作為不夠,逼著企業只能親自打假。

  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從事的是經營活動,若成立打假小組,無疑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如果所有企業都不得不成立打假小組,這無形中會增加全社會的交易成本,導致社會經濟運作效率下降。而企業本身沒執法權,假如地方政府不配合,企業打假小組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

  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力的背景下,一些企業創新、創牌動力明顯不足。當下,由於身處科技大變革與海量資訊時代,企業創新與創牌的成本愈加高昂,而創新與創牌的成果卻有可能被山寨貨盜取。為此,一些企業主甚至發出“創新找死,不創新等死”的悲觀論調。

  現代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治經濟和制度經濟。智慧財産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就無法形成創新的良性激勵機制,阻滯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我們期盼各級政府能祭出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大刀”,重拳出擊,正本清源,斬斷山寨貨的“惡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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