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銜接機制重拳打擊污染犯罪
- 發佈時間:2014-08-28 02:35:26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東坡)環境執法難一直是困擾環保部門的一大問題。8月27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省環保廳與省公安廳聯合出臺了《關於切實加強環境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通知》,在加強環境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通知》明確了環保部門應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兩類案件,並確立了環保與公安案件辦理銜接機制。根據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將5種涉嫌犯罪的環境違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查處,並須將10種環境違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此外,還建立了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動辦案機制和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移交機制。
《通知》還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即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重大環境污染案件掛牌督辦制度、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和環境違法資訊抄報制度。
省環保廳法規處正處級調研員李國敏介紹,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但是我省對於需移交的環境案件沒有具體的認定程式,很多環境案件沒有移交,減弱了利用刑事司法力量打擊環境違法的力度。《通知》的出臺加強了我省環保執法和刑事司法之間的銜接。
據悉,兩部門還聯合出臺了《掛牌督辦重大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暫行規定》,明確對上級交辦的重大環境污染案件,案情複雜、跨區域、環境污染情節特別嚴重,在國內或省內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案件,以及其他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認為有必要掛牌督辦的環境污染案件,實行聯合掛牌督辦。
“環保、公安聯合打擊環境違法,是有先例的。”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副處長張帆介紹,當前,我省在機動車尾氣防治,加強黃標車管理方面,兩部門的合作已經取得很好的效果。近兩年,滑縣、長葛和禹州三地相繼建立起環保警察隊伍,環保和公安兩部門聯合辦公,加大了對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
省環保監察總隊隊長周文獻表示,從滑縣等三地的實踐經驗看,聯合辦公使三地環境信訪案件、排污費收取不到位現象明顯減少,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效率也明顯提高。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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