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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和日化産品“建議零售價”水分大

  • 發佈時間:2014-08-27 09:37:34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永華

  本報訊 近日黑人牙刷涉嫌價格欺詐,好來化工或被罰5萬元,這是由於“建議零售價”誤導性標價涉嫌違法。記者在福州多個商場走訪發現,目前不少商品都標注了“建議零售價”“市場指導價”等字樣,而這些産品的實際售價卻都遠遠低於所標注的價格。

  在福州一些商場、超市和小商品市場,打出“全國統一零售價”“建議零售價”等標牌的商品經常可見,這些産品有酒類、日化、電器等。例如某超市的一瓶白酒,標簽上寫著“建議零售價為729元”,但實際售價為658元。一瓶洗髮水標出“建議零售價9.9元”,但實際售價為8.9元。而這種現象在商場的服裝鞋帽産品上更為常見。

  記者在東街口、寶龍城市廣場等的一些大型商場看到,鞋、帽、衣服等商品除了生産企業標注的“建議零售價”外,各個專櫃上都有物價局監製的標簽價。例如,一雙標簽註明“建議零售價899元”的男士皮鞋,標簽價格為599元,但實際399元就能買走;一件“建議零售價799元”的男士T恤,實際售價也不過300元。

  另外,在一些路邊服裝店,消費者購衣時會發現,不管是衣領上還是褲帶上都有一串商標標牌,其中就有一個標牌上挂有“全國統一零售價”“建議零售價”等字樣,但這些“統一零售價”和“建議零售價”都遠遠高於實際銷售價格。

  記者就什麼是“建議零售價”諮詢了一些商家,發現“建議零售價”並不是國家的強制要求,而是商品生産企業與商品代理銷售之間為規範商品價格而採取的一種措施。一些商家自己也不能解釋其中含義,而另一些商家則表示,所謂“建議零售價”就是最高售價。

  “市場上原本為了規範商家行為的‘建議零售價’卻反被商家利用,成了忽悠消費者的工具。”昨日福州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建議零售價”原是廠家為防止商家漫天要價,增加商品價格透明度的手段,但一些廠家將所謂的“建議零售價”定得虛高,使商家在零售時能夠利用廠家的信譽抬高價格,從而吸引批發和零售商進貨。由此看來,雖然商家的要價要遠低於“建議零售價”,實際上仍然有很大的利潤空間,“建議零售價”已逐漸失去其本意,成為廠商聯手蒙蔽消費者的手段。並且國家出臺的有關價格法規中並沒有“建議零售價”的概念,這完全是廠家的自主行為,消費者在購物時千萬不要被“建議零售價”所迷惑,關鍵要看商品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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