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摘掉大氣污染“黑帽子”
- 發佈時間:2014-08-26 09:17:4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甘肅蘭州,曾因大氣污染嚴重而被稱為“衛星看不見的城市”,如今卻以高效治污摘掉“黑帽子”而受稱道。
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蘭州市空氣品質新標優良天數193天,舊標優良天數299天,比上年增加29天,一舉退出“全國十大污染城市”行列。今年1-7月,蘭州空氣品質優良天數達140天,同比增加44天。
據了解,近年來,為了還老百姓一片藍天和清新的空氣,甘肅省委、省政府專門成立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蘭州大氣污染防治的決定》,修訂了《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制定了《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揚塵污染管理辦法》《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暫行辦法》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責任規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逐步建立了污染防治的法規制度體系。
2007至2013年,在中央及甘肅省財政的大力支援下,各級財政投入7.93億元,用於蘭州195家、1440.82蒸噸的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3000戶餐飲業油煙治理及工業污染治理、環保監測能力建設、生態綜合治理、污水治理等環保治理項目。尤其是從2011年開始,中央財政資金的投入發揮了巨大的帶動效應,拉動地方和社會資金27.8億元,集中力量打響了大氣污染治理的整體戰、攻堅戰。
根據污染成因,蘭州市研究制定了“1+5”的治理規劃,“1”就是一個總體實施意見,“5”就是工業、燃煤、機動車尾氣、二次揚塵和生態增容減污五個專項治理方案,其中,有財政政策支援、資金引導的經濟治理措施尤為引人注目。如對工業污染治理,通過“改、停、關、搬”等措施,2013年,全市共減排二氧化硫4900噸、二氧化氮13010噸、工業煙粉塵3760噸、揮發性有機物800噸,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指標之內。
為治理燃煤污染,大力調整城市能源結構,該市對燃煤供熱鍋爐進行了“換血式”治理。財政對包括駐蘭部隊、央企在內的鍋爐單位分類給予每蒸噸5萬元—20萬元的補貼,並通過鍋爐房改造剩餘用地由各單位自主開發等鼓勵政策,完成了市區1130台、7411蒸噸燃煤鍋爐的天然氣改造,使原煤散燒鍋爐退出了主城區供熱歷史。市財政還對民用環保型煤給予0.05元/塊的補貼,對低收入家庭給予每戶500元的補貼。
蘭州市還採取強化管控、燃油使用、車輛限行等多項措施,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同時,該市加大公共交通疏導力度,調整優化了一批公交線路、場站,增加了公交運營車輛,開工建設了城市軌道交通,啟動了公共自行車租賃等項目,使市民出行有更多選擇。
正是在上述有力措施下,一系列令蘭州市民津津樂道的變化出現了:鋼鐵廠搬了,鍋爐黑煙囪沒了,拖著“黑尾巴”的公交車計程車不見了,沿街露天燒烤攤點進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