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依靠市場秩序規範企業
- 發佈時間:2014-08-24 05:45: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日前正式公佈。《條例》共二十五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在大幅度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的同時,要求企業真實、及時公示資訊,保障社會公眾特別是交易相對人準確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努力形成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創造良好市場經營環境。
《條例》還建立了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即時公示制度、政府部門的企業資訊公示制度、信用約束機制等,意味著我國將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管企業,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規範企業。
(相關報道見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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