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規範交易員行為
- 發佈時間:2014-08-22 07:36:05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指向二級市場不正當牟利
本報訊 (記者周宇寧)在債市一級市場反腐繼續發酵的同時,近日銀行間市場出臺規範要求加強交易員執業的合規性,將整肅之手伸向交易員個人層面。
交易中心出臺的《銀行間本幣市場交易員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銀行間本幣市場交易員職業操守指引(試行)》,適用於銀行間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及相關衍生品市場等。
操守指引明確指出,“交易員與交易對手進行報價與交易,不得故意利用交易對手的明顯錯誤賺取利潤”。也“不得利用職務之便,以自己、配偶及親屬或其他可控制實體的名義開設私人賬戶進行交易以謀取不當利益”。
有銀行固定收益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在去年4月之前,銀行間債市存在一些“老鼠倉”行為,比如説交易員通過一級半市場牟取利益等。
一級市場指的是債券發行市場,二級市場指的是債券上市後的交易市場。而所謂一級半市場,指的則是“從一級市場認購債券到二級市場賣出的這個過程”。
有業內人士指出,一級半市場實質上是一個“隱形的市場”,而這個市場的利益輸送主要是丙類賬戶通過“拿券”套利來實現。
上述固定收益部人士指出,以往一些機構管理不太嚴格,可以從一級市場上低價拿券,再在二級市場上高價賣出。“以十年期國開債為例,有機構可以在一級市場以收益率5.3%的價格買回來,再在二級市場上以5.1%的價格賣出去,其中近20BP的差價,會通過會計處理方式劃到私人賬戶裏。”
分析人士指出,此文是為了加強銀行間市場的風險合規管理,從制度上規範交易員的行為。另一位銀行固定收益分析人士認為,裏面如果只是強調合規,沒有太多細緻具體的指標出來,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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