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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成為“新常態”持續發力規範市場

  • 發佈時間:2014-08-21 07:35:02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的第一張罰單貼在了寶馬經銷商的身上。

  8月13日,湖北省物價局在一場名為“規範汽車銷售中的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會”上,通報了武漢4家寶馬4S店協商統一收取PDI檢測(即汽車出廠前檢測)費用的違法行為,並對4家寶馬經銷商給予了總金額162.67萬元的罰款。

  162.67萬元的罰款,意味著歷經約談、調查取證階段,目前汽車行業的反壟斷已進入到最後的處罰階段。據了解,除了汽車行業,有關執法機構對微軟和高通兩家公司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被調查企業涉嫌哪些壟斷行為

  17日,汽車行業的反壟斷調查再出重磅進展。江蘇省物價局認定,賓士對下游售後市場的零部件價格以及維護保養價格進行控制,為典型的縱向價格壟斷。此前,江蘇省物價局反壟斷分局已對蘇州、無錫等5個城市的賓士經銷商進行了反壟斷調查。

  此前,8月4日,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小組“突降”賓士公司上海辦事處,調取了電腦裏的數據資料,並約談多名高管。隨後,奧迪、克萊斯勒等品牌所屬企業也被爆出正在接受反壟斷調查。

  8月6日,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介紹説,該部門對汽車及配件的調查始於2011年年底。在廣泛徵求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和律師意見後,國家發改委對嚴重違反反壟斷法的一些汽車整車、零配件生産企業和經銷商進行了調查,並將根據違法情況依法作出處理,目的就是維護汽車市場的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所謂縱向壟斷,按照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是指在同一産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處於不同經濟層次、沒有直接競爭關係但是有買賣關係的經營者,通過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一般來説,處於前一階段的經營者,常被稱為“上游經營者”;而處於後一階段的經營者,則常被稱為“下游經營者”。

  具體到賓士的案例,賓士公司顯然處於上游經營者,而其授權經銷商則是下游經營者。其中存在的壟斷即官方認定的“賓士對下游售後市場的零部件價格以及維護保養價格進行控制”的行為。而壟斷行為的後果,體現在數字上,便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汽車維修協會年初聯合公佈車型零整比系數,賓士C級零整比高達1273%,居當時公佈的18款車型之首,賓士維修保養昂貴的現象,第一次以具體數字的形式呈現在人們面前。

  實際上,在“零整比”事件之後,賓士已經開始採取降價措施,以改變輿論上的不利。就在調查結果將公佈時,一些涉事企業用下調價格等行動做出“回應”: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7月1日下調售後維修保養價格後,又宣佈從9月1日起調整部分維修配件的價格,平均降幅達15%;奧迪在早前下調了原裝備件價格、大幅降低“零整比”之後,又在8月13日認可確有違規行為。

  “雖然涉事環節較多,但對於涉嫌壟斷協議的調查,只要拿到協議文件等確鑿的證據併發現企業嚴重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造成消費者利益受損,企業就幾乎沒有可抗辯的空間。”法律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對於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來説,根據合理原則,即使從事壟斷行為,也要看其壟斷行為是否有合理正當的理由。

  在法律業內人士看來,與以往的反壟斷調查案件相比,汽車業反壟斷調查的過程之所以複雜漫長,是因為其牽扯到的産業鏈條上的環節太多,不僅有廠商、經銷商,還有12家生産零配件的日企。

  反壟斷執法未來會更加頻繁

  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正式實施,為何在該法實施的第6個年頭,出現多個行業同時被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的情況?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晨穎認為,執法機構對多家企業的反壟斷調查事件有先有後,有的從數年前就開始,只是公佈調查的時間集中在一起,給外界的感覺是大量密集,這其實有一定的偶然性。2008年以前,我國也對涉嫌壟斷的市場行為進行過調查,只不過那時依據的是《價格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我國的反壟斷執法正處在6年以來的高峰期,因為反壟斷法的使用涉及許多專業性問題,複雜程度高。從執法來説,必然有一個探索成熟的過程,無論是執法人員的經驗,還是對壟斷行為的發現、調查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業內人士認為,在接下來的5—10年裏,反壟斷執法的腳步會進一步加快,執法越來越頻繁、密集將成為常態。與之同步的是,企業和消費者會對反壟斷法越來越熟知,更加懂得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對於執法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對跨國企業的反壟斷調查並不意味著是向外企‘開火’”,汽車行業壟斷行為的關聯性高,並不是一家企業存在問題,集中統一調查處罰也是為了提高執法效率,但以後有不合理的市場行為零星出現時,執法機構還是要儘早處理。

  “在反壟斷執法中,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我們都是用一把尺子來衡量,那就是要嚴格依照法規的要求。如果翻看過去的案例,就能清晰地找到我們對本國白酒行業、通信行業以及煙草行業都進行過反壟斷調查。”白明説。

  8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了對兩起反壟斷典型案例的處理結果,分別為授權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查處的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心城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實施壟斷行為案和內蒙古自治區煙草公司赤峰市分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並依法對兩家企業做出了經濟處罰。

  “所有的企業都在一個大池子裏,都要遵守同樣的市場規則。”在白明看來,我國反壟斷三大執法機構——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好比反壟斷的“三駕馬車”,正在用反壟斷法把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拉回到同一條起跑線上。

  “讓公平競爭成為一種常態,無論外資、內資都要受到約束,進一步規範市場,形成更公平的競爭環境。”白明説。白明認為,此次反壟斷風暴過後,一些行業的市場格局勢必會産生變化和調整,但會是健康良性的變化。“一些企業應通過提高品質、服務和技術等重新確立市場地位,而非壟斷。”

  “市場上,政府只是一個裁判員,不吹‘愛國哨’,誰涉嫌違規就調查誰。”白明指出,未來,市場集中度高且容易限制競爭的産業以及上下游一體化程度較高的産業也應該是反壟斷調查的重點,如生産部分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專利産品、專用設備的企業。

  在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戴龍看來,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的經濟秩序需要靠法律,但法律並不是唯一的手段。他説,從西方國家的經驗看,除了反壟斷法外,“國有企業民營化、對壟斷企業價格放開以及導入競爭”等改革都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有效措施。

  戴龍説,我國現在正推進一系列改革,如簡政放權、行政壟斷行業的價格放開等,這些改革對促進我國市場公平交易有著深遠的意義。

  反壟斷制度完善是關鍵

  2013年以來,中國反壟斷執法持續發力,進步明顯,但也面臨著執法力量薄弱和執法經驗不足、執法透明度有待提升、“三龍治水”格局有待優化等諸多挑戰,同時,不少公眾呼籲反壟斷調查儘快向水電、石油、天然氣、銀行、房地産等領域開刀。

  有專家表示,受困于反壟斷力量有限等原因,反壟斷執法工作不可能“全面開花”,也不可能“一口吃個胖子”,所以需要一步步展開,儘快進入常態化,逐漸擴展到所有行業領域。

  戴龍表示,反壟斷法在立法時就存在很多妥協或遺憾,實施6年來,許多專家都認為應對一些內容進行細化和修改。

  首先是對執法機構的調整。目前,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中商務部負責經營者集中監管,國家發改委負責價格壟斷監管,工商總局則負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監管,三個機構各司其職。在戴龍看來,對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置有著本國國情特點,但從理論上和發達國家的實際經驗來看,一個統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在執法效率、標準和節約執法成本方面都會優於目前這種形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執法機構在提升執法透明度方面不斷做出努力,取得不小進步,但由於反壟斷法實施僅僅6年的時間,執法機構的執法經驗仍然相對欠缺,執法透明度仍有待提升。

  有專家指出,對於反壟斷執法,公眾期待更高的透明度,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在調查工作進行過程之中,不可能透明到全程無保留地向社會公開的程度。各國大致的情形是,在不同的調查階段,針對不同的事項和情況,在不同的範圍公開案件情況。

  專家指出,儘管我國反壟斷執法目前透明度仍然存在提升的空間,但是西方輿論批評中國反壟斷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仍屬誇大其詞。

  專家表示,下一步執法機構應進一步優化相關工作機制和程式,增強程式正義,規範資訊披露,在對處罰進行詳細透徹説理、在細節和證據描述上向社會公佈更多資訊,以提高執法透明性和公平性。(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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