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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産品説明會虛假宣傳挨罰

  • 發佈時間:2014-08-21 03:12:3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牛穎惠)部分壽險公司對産品説明會管理較為鬆散,銷售誤導問題較為突出。北京保監局專家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産品收益的口頭承諾。

  日前,北京保監局發文指出,根據舉報,今年3月對某壽險公司舉辦的産品説明會開展了專項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産品説明會上虛構了保險産品停售資訊並承諾保險産品收益。如“這個産品我們是貼錢賣的,要限時限額,不能多賣”、“我們支公司僅僅拿到了1600萬的額度……限時限額限購”;“針對××産品的客戶,有金賬號的朋友我們提高到6%以上……就是6%是基本的收益……再往上,上不封頂”。北京保監局表示,該産品並未限售且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因此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等,並責令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保監局強調,産品説明會是保險公司主要採用的一種行銷手段。但部分壽險公司對産品説明會管理較為鬆散,産品説明會成為銷售誤導的重災區之一,其誤導形式也表現不一,如:將保險産品與銀行存款、基金等其他金融産品做不當比較、誇大或承諾産品收益、虛構産品停售、保險公司銷售人員以保險公司名義舉辦産品説明會等。

  專家提醒,部分壽險公司對産品説明會管理較為鬆散,産品説明會成為銷售誤導的重災區之一。北京保監局相關人士提示保險消費者,對於保險公司及其銷售人員就保險産品收益等情況所做的口頭承諾,保險消費者應核實保險條款和保險合同中是否載明,如果沒有載明,則此類承諾極可能是虛假承諾,請勿購買,或者要求銷售人員進行書面承諾以便於將來維權。

  此外,由於保險條款往往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專家提醒保險消費者在投保之前應仔細閱讀保險産品條款。如果有個別保險銷售人員以保險公司的名義推銷私募基金或者其他非保險金融産品,消費者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的官方客戶服務電話核實銷售人員身份及保險公司對其授權的銷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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