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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賄選案:農村代表送60余萬 得知落選當場暈倒

  • 發佈時間:2014-08-20 13:13: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衡陽破壞選舉案中,56名存在送錢拉票行為的省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2人,佔總數的57.1%;518名收受錢物的市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83人,佔總數的73.9%;76名收受錢物的大會隨團工作人員,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46人,佔總數的60.5%。

  這組數據令人痛心!案發之時,如此多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竟然出現了“集體失語”現象。絕大多數人選擇了同流合污、明哲保身,沒有一個人敢於站出來,旗幟鮮明地抵制歪風邪氣。

  何以集體失職,出現“更無一人是男兒”的現象?這裡面的領導幹部到哪兒去了?共産黨員到哪兒去了?

  不敢擔當之害,無異於貪污腐敗。這些沉重的追問,是反思衡陽破壞選舉案必須回答的問題。

  市委書記的“狠話”變空話

  衡陽破壞選舉案之所以爆發,當時的以童名謙為市委書記的衡陽市委班子要負極大責任。正是他們的麻木不仁和無所作為,使其他相關機構和各代表團黨組織失去了“主心骨”,使整個大會選舉工作成為了一艘沒有舵的船,在拉票賄選的陰風濁浪中沉沒。

  案發後,童名謙一度認為自己有些“冤枉”。他表示,該做的都已經做了。

  從表面上看,童名謙的話似乎有理。在衡陽市第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夕,童名謙先後兩次主持會議部署換屆事項。他放出“狠話”,對搞拉票賄選等活動的,堅決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該開的會開了,該講的話講了……童名謙似乎已經履職到位了。然而,人們很快發現,他是“口號響亮無比、行動寥寥無幾”,不過是在“一絲不茍走形式”。

  大會召開期間,3名農村基層代表候選人和1名市直單位代表候選人先後兩次向童名謙反映賄選情況,都沒引起他足夠的重視和警覺。他只是召開各代表團臨時黨支部書記和團長會議,安排市人大召開市人大機關領導幹部會議,對換屆紀律進行重申,卻沒有真正對違紀違法行為“亮劍”,致使送錢拉票之風愈演愈烈,直至完全失控。

  選舉結束後,一名送出60余萬元的農村基層代表候選人得知落選後當場暈倒。當晚,該候選人通過手機短信向童名謙等市領導反映賄選情況,並提出個人要求。童名謙收到後,對短信反映的情況沒有認真追查,僅僅要求各縣(市、區)“退錢給落選的代表候選人,並做好思想工作”,以求息事寧人。

  大會閉幕後,其他方麵包括網路上先後出現關於賄選的舉報和反映,在衡陽的幹部群眾中,議論賄選的聲音也越來越大。然而,當時的以童名謙為班長的衡陽市委依然沒有採取措施亡羊補牢。

  事實證明,童名謙“擲地有聲”的“狠話”,在違紀違法現象面前,不過是一句空話。

  “他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向來不多事,任何人都不得罪。”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主任陳永實告訴記者,童名謙在人大選舉前,已經知道可能會調往省政協任職,根本沒有心思和勇氣來處理拉票賄選問題,生怕得罪人,怕影響前程。

  “一句話形容童名謙,就是‘不履職、不擔當’。”湖南省委“409”案專案組組長、省紀委常委陳健説,在其位就要謀其政,童名謙自己做了“好人”,到頭來誤了事業、傷了民心、害了自己,教訓深刻。“他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

  黨員幹部的“集體失語”

  “主要領導不正確履職,會毀掉一批幹部。各級幹部不認真履行職責,既害人又害己。”湖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表示,在衡陽破壞選舉案中,那麼多的黨員幹部,哪怕只有一個人站出來大喝一聲、大膽揭露,都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這起案件中,雖然也有少數領導幹部要求本代表團將收到的錢物集中管理,領導幹部的暫時不要分發;個別領導幹部則在會後將收到的錢物上交到紀檢監察機關。但是,更多的幹部徹底迷失在了金錢和壓力之中。

  一些黨員幹部“利”字當頭,把個人私利放在了黨和人民利益之上。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胡國初,明知大會期間存在送錢拉票等嚴重違反紀律的問題,不制止、不報告,且在會前、會中收受錢款。一些隨團工作人員把大會當做“難得的發財機會”,在收錢和送錢中“牽線搭橋”。一些人甚至故意把送錢情況透露給正在觀望的其他候選人,推波助瀾,影響極壞。

  一些黨員幹部“躲”字當頭,生怕成了“出頭鳥”。辦案人員問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左慧玲為什麼不挺身而出?左慧玲表示,在市人大的副主任中,她的資歷比較淺,不方便反映賄選問題。有人向耒陽市人大機關一名幹部反映相關問題,該幹部説:“大領導不管,我們這些人怎麼管得了?”

  “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存在嚴重問題。”一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的涉案對象竟然故意隱瞞黨員身份,可見他們黨的意識、黨員意識、黨性觀唸有多麼淡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衡陽破壞選舉案是衡陽市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所存在問題在選舉領域的集中體現。

  “衡陽市在公務活動、社會交往中收送紅包的現象比較普遍。”陳永實告訴記者,送紅包在衡陽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被社會各界接受。相比之下,不收不送反而顯得另類。黨員幹部在這種風氣之下,逐漸麻痹了,習以為常、見怪不怪。“這是這麼多人都不站出來堅決揭露、制止賄選的社會心理基礎。”

  “潛規則”盛行,顯規則式微,是一個地方的悲哀。如果一些人幹了違反原則、違反紀律的事,不僅沒有受到懲罰,還能獲益。長此以往,只能導致惡性迴圈,讓黨紀國法成為擺設。

  湖南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曾海平告訴記者,大部分涉案者認為,即便是查處,也頂多處理幾個帶頭的、責任大的、性質嚴重的,不會“搞”到自己頭上來。“這個小算盤一打,思想上就會不斷鬆懈和麻痹,心理上就會不斷原諒自己的醜行和為自己壯膽,到了後面也就無所顧忌了。”

  “從深層次看,還是這些黨員幹部缺乏政治上的堅定性和對法紀的敬畏。”陳永實説,涉案幹部思想深處法紀意識淡薄,是衡陽破壞選舉案發生的重要思想根源。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法紀問題上,看環境、講條件,見風使舵,最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廉與德、能、勤、績的關係是‘1’和‘0’的關係。”陳健説,如果“廉”出了問題,一切都是徒勞。“廉潔自律不僅要慎獨慎微,還要慎眾慎從,絕不能隨波逐流。”

  “在正常情況下,履行責任並不難做到,通常也不顯眼,但在關鍵時候和急難險重時,負不負責任,敢不敢擔當,影響著黨的形象,影響著事業成敗。”黃建國表示,是隨波逐流還是獨善其身?是挺身而出還是明哲保身?是隨便應付還是認真負責?責任和擔當,就體現在對這些“選擇題”的解答中。

  衡陽破壞選舉案透視:瘋狂的紅包 失控的選舉

  (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衡陽賄選案:農村代表送60余萬得知落選當場暈倒

  衡陽破壞選舉案中,56名存在送錢拉票行為的省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2人,佔總數的57.1%;518名收受錢物的市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83人,佔總數的73.9%;76名收受錢物的大會隨團工作人員,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46人,佔總數的60.5%。

  這組數據令人痛心!案發之時,如此多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竟然出現了“集體失語”現象。絕大多數人選擇了同流合污、明哲保身,沒有一個人敢於站出來,旗幟鮮明地抵制歪風邪氣。

  何以集體失職,出現“更無一人是男兒”的現象?這裡面的領導幹部到哪兒去了?共産黨員到哪兒去了?

  不敢擔當之害,無異於貪污腐敗。這些沉重的追問,是反思衡陽破壞選舉案必須回答的問題。

  市委書記的“狠話”變空話

  衡陽破壞選舉案之所以爆發,當時的以童名謙為市委書記的衡陽市委班子要負極大責任。正是他們的麻木不仁和無所作為,使其他相關機構和各代表團黨組織失去了“主心骨”,使整個大會選舉工作成為了一艘沒有舵的船,在拉票賄選的陰風濁浪中沉沒。

  案發後,童名謙一度認為自己有些“冤枉”。他表示,該做的都已經做了。

  從表面上看,童名謙的話似乎有理。在衡陽市第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夕,童名謙先後兩次主持會議部署換屆事項。他放出“狠話”,對搞拉票賄選等活動的,堅決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該開的會開了,該講的話講了……童名謙似乎已經履職到位了。然而,人們很快發現,他是“口號響亮無比、行動寥寥無幾”,不過是在“一絲不茍走形式”。

  大會召開期間,3名農村基層代表候選人和1名市直單位代表候選人先後兩次向童名謙反映賄選情況,都沒引起他足夠的重視和警覺。他只是召開各代表團臨時黨支部書記和團長會議,安排市人大召開市人大機關領導幹部會議,對換屆紀律進行重申,卻沒有真正對違紀違法行為“亮劍”,致使送錢拉票之風愈演愈烈,直至完全失控。

  選舉結束後,一名送出60余萬元的農村基層代表候選人得知落選後當場暈倒。當晚,該候選人通過手機短信向童名謙等市領導反映賄選情況,並提出個人要求。童名謙收到後,對短信反映的情況沒有認真追查,僅僅要求各縣(市、區)“退錢給落選的代表候選人,並做好思想工作”,以求息事寧人。

  大會閉幕後,其他方麵包括網路上先後出現關於賄選的舉報和反映,在衡陽的幹部群眾中,議論賄選的聲音也越來越大。然而,當時的以童名謙為班長的衡陽市委依然沒有採取措施亡羊補牢。

  事實證明,童名謙“擲地有聲”的“狠話”,在違紀違法現象面前,不過是一句空話。

  “他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向來不多事,任何人都不得罪。”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主任陳永實告訴記者,童名謙在人大選舉前,已經知道可能會調往省政協任職,根本沒有心思和勇氣來處理拉票賄選問題,生怕得罪人,怕影響前程。

  “一句話形容童名謙,就是‘不履職、不擔當’。”湖南省委“409”案專案組組長、省紀委常委陳健説,在其位就要謀其政,童名謙自己做了“好人”,到頭來誤了事業、傷了民心、害了自己,教訓深刻。“他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

  黨員幹部的“集體失語”

  “主要領導不正確履職,會毀掉一批幹部。各級幹部不認真履行職責,既害人又害己。”湖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表示,在衡陽破壞選舉案中,那麼多的黨員幹部,哪怕只有一個人站出來大喝一聲、大膽揭露,都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這起案件中,雖然也有少數領導幹部要求本代表團將收到的錢物集中管理,領導幹部的暫時不要分發;個別領導幹部則在會後將收到的錢物上交到紀檢監察機關。但是,更多的幹部徹底迷失在了金錢和壓力之中。

  一些黨員幹部“利”字當頭,把個人私利放在了黨和人民利益之上。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胡國初,明知大會期間存在送錢拉票等嚴重違反紀律的問題,不制止、不報告,且在會前、會中收受錢款。一些隨團工作人員把大會當做“難得的發財機會”,在收錢和送錢中“牽線搭橋”。一些人甚至故意把送錢情況透露給正在觀望的其他候選人,推波助瀾,影響極壞。

  一些黨員幹部“躲”字當頭,生怕成了“出頭鳥”。辦案人員問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左慧玲為什麼不挺身而出?左慧玲表示,在市人大的副主任中,她的資歷比較淺,不方便反映賄選問題。有人向耒陽市人大機關一名幹部反映相關問題,該幹部説:“大領導不管,我們這些人怎麼管得了?”

  “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存在嚴重問題。”一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的涉案對象竟然故意隱瞞黨員身份,可見他們黨的意識、黨員意識、黨性觀唸有多麼淡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衡陽破壞選舉案是衡陽市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所存在問題在選舉領域的集中體現。

  “衡陽市在公務活動、社會交往中收送紅包的現象比較普遍。”陳永實告訴記者,送紅包在衡陽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被社會各界接受。相比之下,不收不送反而顯得另類。黨員幹部在這種風氣之下,逐漸麻痹了,習以為常、見怪不怪。“這是這麼多人都不站出來堅決揭露、制止賄選的社會心理基礎。”

  “潛規則”盛行,顯規則式微,是一個地方的悲哀。如果一些人幹了違反原則、違反紀律的事,不僅沒有受到懲罰,還能獲益。長此以往,只能導致惡性迴圈,讓黨紀國法成為擺設。

  湖南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曾海平告訴記者,大部分涉案者認為,即便是查處,也頂多處理幾個帶頭的、責任大的、性質嚴重的,不會“搞”到自己頭上來。“這個小算盤一打,思想上就會不斷鬆懈和麻痹,心理上就會不斷原諒自己的醜行和為自己壯膽,到了後面也就無所顧忌了。”

  “從深層次看,還是這些黨員幹部缺乏政治上的堅定性和對法紀的敬畏。”陳永實説,涉案幹部思想深處法紀意識淡薄,是衡陽破壞選舉案發生的重要思想根源。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法紀問題上,看環境、講條件,見風使舵,最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廉與德、能、勤、績的關係是‘1’和‘0’的關係。”陳健説,如果“廉”出了問題,一切都是徒勞。“廉潔自律不僅要慎獨慎微,還要慎眾慎從,絕不能隨波逐流。”

  “在正常情況下,履行責任並不難做到,通常也不顯眼,但在關鍵時候和急難險重時,負不負責任,敢不敢擔當,影響著黨的形象,影響著事業成敗。”黃建國表示,是隨波逐流還是獨善其身?是挺身而出還是明哲保身?是隨便應付還是認真負責?責任和擔當,就體現在對這些“選擇題”的解答中。

  衡陽破壞選舉案透視:瘋狂的紅包 失控的選舉

  (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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