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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職校校長虛構600億項目 騙倒9省市包工頭

  • 發佈時間:2014-08-20 07:33:00  來源:光明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黃岡東諾職業培訓學校校長王井春,宣稱投資600多億元在湖北黃石市陽新縣開發1.8萬畝“銀山紅色旅遊項目”,以此行騙,9個省市的36家工程隊(或個人)上當,共騙取合同履約金3450萬元,拖欠工程款8000多萬元。

  今年4月,王井春以虛構註冊資本罪、合同詐騙罪並處有期徒刑16年。日前,受害者郭青勝、何太平等人又對王井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退還合同履約金及支付相關工程款。

  “有背景”王井春拿出與諸多領導的合影和“共建合約”,讓郭青勝很快相信了他“背景深厚”

  最早陷入王井春騙局的是重慶的包工頭郭青勝。他回憶,2010年9月下旬,自己在朋友的介紹下與王井春搭上線,“當時聽説他很有背景,給出的工程價格又高於市場價很多,所以很快與他簽了約。”

  王井春生於1944年,家住湖北黃岡市,2004年創辦湖北黃岡東諾職校並一直擔任校長。2010年初王井春註冊成立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開始運作黃石市陽新縣的“銀山紅色旅遊項目”(招標宣傳材料中又常稱“湖北東諾職校異地擴建項目”)。該項目由陽新縣工業園區銀山村委會與王井春的公司簽約,確有1.8萬畝的項目,但協議書中並未明確投資數額。項目2009年已公開招標,當時稱總投資56億元。2010年10月,項目奠基,當時媒體報道稱投資300多億元。而到了2012年的招標公告,宣稱的投資又變成了600多億元。但根據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此後的調查,該項目實際還未取得土地開發資格。

  郭青勝接觸該項目時,王井春拿出了與諸多領導的合影和“共建合約”,讓郭青勝很快相信了他“背景深厚”。此外,王井春讓郭青勝所做的土石方工程價格遠高於市場價,當時的市場價為12- 15元/m3,但據雙方2010年9月簽訂的合同,單價為21元/m3.工程總量為1200萬m 3,也就意味著郭青勝可多賺近億元,這在郭青勝看來是“發財的機會”。郭青勝很快按約先支付給王井春756萬元的合同履約金,此後又追加140萬元。

  2010年10月,郭青勝組織工人和機械到陽新縣施工。施工近20萬m 3時,郭青勝開始向王井春追討工程款,但總被“大款未到賬”的理由搪塞。施工到近60萬m 3時,因天氣原因不得不停工,而工程款仍一分未付。此後,郭青勝的施工隊徹底停工,持續索要欠款,僅追回80多萬元。

  據黃岡市黃州區法院的調查,其間王井春還在不斷借該項目之名騙取其他施工隊的合同履約金。湖南劉石文、湖南彭長平被騙100萬元,福建鄭萌炬的施工隊被騙300萬元……截至2012年底,王井春先後與9個省市的36家施工隊(或個人)簽訂了合作協議,共騙取合同履約金3450萬元。諸多受害者都講述,自己曾到項目地考察,“被王井春宣稱的背景所騙”。

  “兼職者”8名縣、鎮官員受處分,收取王井春給予的報酬和購物支付卡、資訊介紹費等20多萬元

  2013年4月,受害者們陸續報警,王井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黃岡市黃州區警方刑拘,隨後被批捕。

  今年2月18日,黃石市陽新縣紀委、監察局在該案尚未判決時對外通報:2010年,黃岡籍開發商王井春來到陽新,稱要在城北工業園銀山村開發“紅色旅遊”項目。時任陽新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閔某、陽新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某、民政局副局長邢某、交通局黨委書記胡某、住建局副局長汪某、縣紀委正科級幹部鄭某等人,認為賺錢的機會來了,便要求在該項目中兼職,他們前後累計收取了王井春給予的報酬和購物支付卡等13.95萬元。陶港鎮原副鎮長董某,于2007年註冊成立了湖北銀山園林有限公司,為幫王井春辦理相關手續,2010年9月,他收受了王井春9萬元資訊介紹費。

  此外,陽新縣紀委還查明,時任城北工業園區副書記、副主任的韓某,在未認真核實和甄別該協議的合法性和行為後果的情況下,于2010年代表工業園區,以見證人的身份,在銀山村和王井春簽訂的《聯合開發銀山村紅色旅遊協議》上簽字,並加蓋了單位公章,間接為王井春從事詐騙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經陽新縣紀委常委會、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閔某、胡某等6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韓某被處行政記大過處分。

  今年4月,王井春案宣判。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除查明王井春的合同詐騙行為外,還核實了其在註冊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時虛報註冊資本,兩罪並罰,處有期徒刑16年,罰款120萬元,贓款繼續隨時予以追繳。

  受害人郭青勝、何太平等人認為處罰太輕,且未對自己的損失進行有效補救,要求重新偵查審判,遭駁回。日前,受害人委託律師又向湖北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因工程所在地在黃石),要求王井春退還合同履約金及支付已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代理律師認為,此案涉及金額重大,受害者人數眾多,當初黃州區人民法院就應依法移送上級黃岡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而在此過程中王井春打著政府項目的幌子到處行騙,當地政府監管缺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搞關係”《聯合開發銀山村紅色旅遊協議》等官方文件讓受害者在投資時“吃了定心丸”

  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查明,王井春原名張光譜,原籍江蘇徐州銅山縣,本在徐州一豆奶粉廠上班。1980年至1985年,張光譜在徐州將自有房屋抵押給單位換回一些豆奶,然後到外地銷售,開始做起生意。

  1996年12月,張光譜用房産抵押給徐州一家食品飲料公司,與其簽訂一份購銷協議,騙走豆奶粉3000箱,價值54萬元。

  不久後,張光譜來到東北黑龍江齊齊哈爾龍江縣,在當地一派出所花錢改名為王井春。後來,他聽説自己被網上通緝,就去徐州市銅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將48萬元還給公司,同時辦理取保候審。

  1997年左右,張光譜將戶口遷至湖北省黃岡市。2000年前後,張光譜通過承包黃岡水産學校,獲得了200萬元收益。2004年,他創辦黃岡東諾職校,並在其後與某單位達成共辦協議。2010年和2011年,他與妻子分別註冊成立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18萬元)和湖北春巴達草本咖啡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200萬元),事後均被查明虛報註冊資本。張光譜對利用這些公司騙取工程隊合同履約金的情況供認不諱。

  另值得注意的是,張光譜通過與陽新縣上述被處分官員“搞關係”,獲得了《聯合開發銀山村紅色旅遊協議》等官方文件,正是這些文件讓受害者在投資時“吃了定心丸”。

  學者點評

  華南理工大學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

  官方文件充當騙子“幫兇”

  搜索公開資料可知,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被騙已成為一種現象。無論是江宇翔在貴州鳳岡的忽悠,還是王井春在湖北陽新的騙局,政府文件都成為騙子的“法寶”。諸多受害者都表示,如果不是看到政府文件,不會那麼容易上當。

  “某種意義上説,官方文件在這些案件中充當了騙子‘幫兇’的角色。”華南理工大學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如此點評此類現象。

  為實現G D P最大化,地方政府在發展區域經濟時,往往把招商引資當做“引擎”。但他們手中掌握的許可權並不大,很多地方只能把土地當做招商的唯一資本。於是,“騙子出項目、政府出土地”的模式近年來頻頻被複製。鄭方輝説:“這是政績考核的壓力,逼得基層政府來者不拒。”

  鄭方輝認為,要根治地方政府的此類“犯蠢”,還得轉變政府職能,政府不應成為市場主體,而只能是平臺的提供方。同時,在項目的審批和監管上也應有相關程式和制度保障。

  “政府機關應該為濫發的紅頭文件負責。”鄭方輝指出,處理此類案件時,對於項目的拍板人或部門,也該援引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問責。

  新聞連結

  “貴州鳳岡縣政府被傳銷大佬忽悠”追蹤:

  逃犯江宇翔被指在美行騙

  警方稱已鎖定其行蹤待抓捕

  8月1日起,南都獨家連續報道了“貴州鳳岡縣政府被傳銷大佬江宇翔忽悠”的新聞。如今,貴州遵義警方已介入調查,總計被騙兩億多元的各地投資者也都在維權。

  日前,身在美國亞特蘭大的中國商人肖容(化名)向南都記者反饋,2012年外逃美國的江宇翔如今仍在以鳳岡生命産業特區的名義行騙,其就是受害者之一,被騙55萬美元。肖容介紹,她2012年12月到達美國,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江宇翔,當時並不知其在國內犯事被通緝。“他那時正在亞特蘭大經營美國生命能源控股集團,向我介紹了鳳岡的項目,讓我投資,我沒同意,但最終借了錢給他。”

  通過核對肖容傳回的江宇翔在美國的駕照,南都記者確認其與鳳岡項目中的江宇翔為同一人。在公開報道中,美國生命能源控股集團也有跡可循。2013年4月,江宇翔曾以該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身份,陪同參加了“亞特蘭大行政長官羅伯。皮茲與雛菊機構主席趙洗塵的會見”。

  事實上,早在2012年湖南沅江警方就在一起“網路傳銷案”中對江宇翔進行了通緝,但由於中美兩國關於經濟案件罪犯的引渡條例不明晰,江宇翔一直逍遙法外。沅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的辦案警官曾鳴介紹,警方目前已掌握了江宇翔的具體位置,抓捕只是程式問題。“我們也考慮過申請國際刑警組織介入”,曾鳴表示,江宇翔在國內多個省市均被立案通緝,抓捕需各地統籌協調,現在時機還不成熟。

  對此,貴州鳳岡縣公安局一直稱相關案件還在偵查,其上級貴州遵義警方則未透露任何調查進展。

  采寫:

  南都記者 劉洋 實習生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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