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何“以房養老”
- 發佈時間:2014-08-18 10:38: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以房養老"政策近來廣受關注。贊同者有之,懷疑者有之,反對者亦有之。進入試點階段,似乎也沒那麼樂觀。
養老的首要問題是資金問題。對於未來的養老生活,除了從社會養老保險 那裏獲得養老金之外,能獲得更加充裕的資金是大家都期望的。而"以房養老"就是增加了老百姓對養老資金供給方式的選擇。
該模式起源於荷蘭,發展比較成熟的是美國,現已在世界上20多個國家相繼推出。這種養老金取得方式是現行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必要補充和選擇,一般並不是為你提供基本養老保險金,更不是要你自謀養老出路,而是增加了城鄉居民獲得更多養老資金的選擇機會。
不過,中國推行"以房養老"在現實條件下存在不少障礙。比如,中國傳統文化提倡"尊老愛幼",體現在法律上,就要求子女盡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也希望給子女留下一點遺産,一般來説房子是遺産的最大項。調查表明,只有那些有兩套以上房産的老人才願意採用這一方式。所以,在一定時期內,能採用這種補充養老資金提升養老生活品質的人群, 恐怕只會是"小眾"。
其次,提供養老資金的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面臨較大經營風險。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在簽訂以房養老保險合同之前必須評估房産的價值,以便確定給付養老金的數額。而房地産市場在未來幾十年的價格走向是不確定的,加之中國房産所依賴的地産只有70年的産權。産權滿了人還健在,接下來需增加多少成本,也增加了不確定性因素。
目前,由於"以房養老"尚缺乏政府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援,使得保險公司持相當謹慎和保守的態度。有的國家,在"以房養老"政策的實施中,政府充當最後買單人的角色。一旦因為房市崩塌,提供"以房養老"合同的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損失,部分將由政府承擔。這既是對承保這類養老保險産品的公司的支援,也是"以房養老"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在美國,由聯邦全國抵押協會、政府全國抵押協會、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共同組成房地産二級市場,與聯邦住房管理局和聯邦儲蓄等政府機構提供的擔保體系,來共同保證"以房養老"模式的低風險和高回報。這些經驗可以為我們提供借鑒。
當下,"以房養老"破局的關鍵,在於推出切合消費者需求的以房養老保險産品,既能讓投保的老年人接受,也能保證保險機構的健康運轉。
比如保監會提出的"參與型"以房養老保險産品,就比較符合人們的意願,因為該産品規定,當將來房屋升值時,升值部分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共同分享。
由於以房養老保險産品目前還不是"大眾"産品,其開發和推廣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從長遠來看,選擇這種保險産品的人群會逐步擴大,政府應給予更多的優惠政策。例如,為保險公司提供擔保,或者將來發生經營風險時給予其相應的融資支援等等。
此外,"以房養老"模式的實施涉及資産評估公司、保險公司、社會養老保障機構等諸多主體,運作機制和具體操作比較複雜。為保障保險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以房養老"模式順利推行,在政府層面還需要有專門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來約束各方,保證市場秩序。文/庹國柱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係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