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與聯營的平衡術
- 發佈時間:2014-08-17 23:30:5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聯營對供應商真的比自營壞嗎?國內不少學者認為聯營對供應商有很多不公平,但是國外學者則認為聯營對供應商最大的好處是吸引客流、增加銷售和利潤。”長期從事百貨行業運營的專家徐大可表示,任何一种經營方式的利與弊都有一定的存在前提,需要在消費者、供應商和百貨店三方面,進行更為全面和系統的分析。
他認為,聯營有一定的弊端,如百貨商店的利潤空間受到擠壓,失去對定價權控制,商品同質化和服務品牌形成受到影響,難以建立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等。但是,聯營也有它明顯的好處,如減少百貨商店的資金投入,降低經營成本,減少風險等。
實際上,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供應商為了實現理想的利潤,就會採取自認為有利的經營方式(自營或聯營),但是能否實現這一方式,取決於聯營能力和百貨商店的自營能力,以及工商雙方的優勢地位,博弈後最終形成百貨店的經營方式。
百貨店自營品牌,大多數只能在自己的商場裏銷售。目前,百貨商場連鎖化經營的並不多,規模並不大,在同一個城市就一兩家相同的商場,難以形成規模。即使在不同城市,如在全國有幾十家、上百家自己的商場,但由於中國地區差異大,在東部受歡迎的,並不一定在西部受歡迎;在南方流行的,也不一定就會在北方暢銷。這就會導致百貨商場在自有品牌産品生産過程中,訂貨量上不去,或者放大訂單量,承擔商品積壓風險。
此外,從目前來看,自建生産線的並不多見,也不現實,百貨業主如果自己建廠生産,反而加劇了重復投資、産能會更加過剩。從連鎖超市運營自有品牌的情況來看,代工貼牌的佔了絕大部分。依此來看,百貨業經營自有品牌,走代工貼牌模式的機率比較高。這就為百貨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從對供應商的管理延伸到對生産商的管理,從採購商品延伸到管理生産線。“中國百貨業少有真正的自營,買手更是少之更少,基本上直接代理了品牌,或者做些無法體現企業品牌格調的基本款。自營在中國百貨業銷售佔比預計十年內難到10%,其間各企業隨時可能放棄;自營失誤率可能會居高不下,試錯成本嚴重拉低利潤率,低於聯營品牌平均利潤率;而目前多數百貨還沒有開始做自營。”徐大可認為,無論是自營,還是聯營,都是有利有弊,無法抽象地得出誰比誰好的結論。需要分析聯營和自營等經營模式,誰更適合現存生存和發展的條件,這才是百貨店選擇經營模式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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