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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改能否激起金融“活水”(聚焦農村貸款難(3))

  • 發佈時間:2014-08-17 00:0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錢 偉  劉甜甜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夏日傍晚,池塘裏波光粼粼。在合肥市包河區大圩鎮鴻欣金地果蔬專業合作社的田間,一汪清澈的水流,讓碩果纍纍的果園喝了個飽。剛剛申請到50萬元貸款,合作社負責人史丹燕露出久違的微笑,金融“活水”解了合作社燃眉之急,農莊一派生機。

  根據改革時間表,到今年年底,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金改成效如何,各方有哪些期待,記者來到合肥市農村一探究竟。

  兩難的尷尬

  農民、農企貸款難,金融機構難放貸

  見到史丹燕時,這位包河區大名鼎鼎的“徽姑娘”,剛從果園裏翻土歸來。

  “前兩天,我們大圩鎮的葡萄節才開幕,可我現在就快沒葡萄可賣哩!”這位36歲的農家女,靠著當初賣建材攢下的積蓄,在家鄉操持起了“開心農場”。短短3年間,她就領著200多位鄉親辦起了鴻欣金地果蔬專業合作社。春夏種葡萄、甜瓜,秋冬種葉類蔬菜和草莓,這500多畝肥沃的圩區土地,每年畝均收益有一萬元。

  鄉親們掙到錢了,就想擴大種植規模,可到銀行申請貸款時,才真正體會到貸款難。“沒什麼資産可抵押,還得找當公務員的親戚朋友們作擔保才行。”史丹燕説。

  不光是農民貸款難,中小農業企業也有同樣遭遇。在位於包河區大圩鎮的“亞洲果園”,安徽鑫大地農業科技公司負責人吳小亞坦言,農業企業規模較小,固定資産不多,大部分都是農業臨時設施,流轉的土地經營權還不能用作抵押。而擔保公司開展農業擔保的積極性也不高,這些都極大地限制了企業的融資能力。

  一面是貸款難,一面是難放貸。隨著農村金融改革步伐不斷加快,眾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變成農村商業銀行。然而,改革並不是簡單換個牌子,而是要真正走向市場。

  一位農商行負責人坦言,過去大多是面向單個農戶的融資貸款,所有風險要農信社自己扛。改製成農商行之後,以往的呆壞賬就成了沉重的包袱,儘管有相關政策支援,但是要完全消化“包袱”,仍然需要漫長的時間。

  “相當一段時間,中小型農業企業向銀行貸款難度較大。因為,銀行從管理成本、貸款風險等因素綜合考慮,一般更願意將款貸給大型企業。”這位負責人表示,原因在於中小型農企一般現金結算較多,投資回報期長,承擔的農業自然風險相對較大。

  逼出來的改革

  財政資金+互助基金,創新貸款抵押方式

  説起剛拿到的貸款,史丹燕樂了。今年7月,合肥市以“財政資金+互助基金”模式與銀行合作,建立“農業産業化經營組織融資聯盟共同基金”,為從事農産品生産、加工的龍頭企業予以融資扶持。她的專業合作社成為首批會員單位。

  據了解,該基金由合肥市財政安排600萬元資金,貸款企業按照授信額的10%—15%繳納共同保證金、1%的風險準備金。今年計劃吸納100家企業作為首批會員,每家企業授信貸款規模240萬元,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貸款年利率低於普通商業銀行的水準。

  對於民生銀行合肥分行來説,原則上要按照總擔保資金1:10的比例,放大確定貸款授信總額度,貸款企業除了保證金和風險準備金,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

  史丹燕笑著説,目前融到的50萬元,用於下一季溫室蔬菜大棚和育苗基地建設。“農業部門的人都了解我們合作社的信譽,好信用也能變成現金。過去無抵押貸不到款,不敢放開手腳幹,現在可以放手幹了!”史丹燕説。

  據悉,從農村金融改革大幕開啟至今,合肥市全力推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到縣域地區布點,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已經延伸到廣大農村,助推金融機構真正走向市場,鼓勵金融業向民間資本“開閘放水”。

  “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縣域地區共有各類銀行機構52家。在農商行改制方面,除了肥東農商行改制待審以外,其他三縣一市農商行均已設立。初步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據合肥市金融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改革的“時間表”,合肥市有望在今年10月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務,提前“交卷”。

  針對縣域經濟特點,合肥市的縣域金融主體主打“創新”牌。創新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融資模式,積極解決農村經濟主體貸款無有效抵押物的融資難題。2011年,長豐科源村鎮銀行就為一家公司辦理商標權質押貸款900萬元。在合肥,創新農業産業化融資模式已成常態,部分銀行以“公司+農戶”“合作社+農戶”及“産業鏈+農戶”等方式,對合作社及農戶發放貸款,支援涉農企業發展。

  改革瞄準什麼方向

  政策指引很重要,發揮農業協會作用,完善農村徵信體系

  農村金融改革的目的,是為了讓金融機構真正實現更大的自主性為農村金融服務,下一步,改革應該瞄準什麼方向?

  合肥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因受制于傳統抵押物較少,創新林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等抵質押制度尤為重要。

  “雖然目前合肥市正在研究抵質押制度和辦法,但僅靠一市一縣的力量仍然有限,應該從省級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對地方及各金融機構的指導意義會更突出。”該負責人介紹,針對金融機構在涉農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高成本、低收益、高風險問題,合肥市金融辦已經建議省級部門通過減免稅收、貼息貼費、風險補償等方式,調動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積極性。

  吳小亞認為,對他們這樣的中小型農業企業來説,貸款對於持續發展意義重大。“過去需要週轉資金用於生産或者銷售産品時,融資的渠道非常有限,選擇民間借貸,高額的利息又難以承受。希望進一步拓寬中小型農業企業融資渠道。”

  “這也需要政府鼓勵土地經營權及農業設施、農業臨時用房等可評估用做抵押物,來進行銀行貸款。在額度適當與規模匹配的情況下,鼓勵中小型農業企業可採取互保形式,向銀行融資貸款。”吳小亞説。

  合肥華綠種苗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曹傳取也表示,應當發揮農業有關協會組織的作用,形成合力。同時金融機構要依託現有政策,創新信貸模式,加大産品研發力度,為“三農”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信用環境的建設是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基石,希望能從上而下建立完善的農村徵信體系,運用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農戶、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村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地方政府大力支援,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建設可以供金融部門共用的農村信用體系。”

  《 人民日報 》( 2014年08月17日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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