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英雄》手遊充值不送獎 客服稱系統漏洞
- 發佈時間:2014-08-14 12:3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玩家參與《超級英雄》手機遊戲充值送獎品活動,錢交了東西卻沒拿到。客服稱系統出現漏洞,玩家只能自認倒楣。《天天315》本期聚焦:《超級英雄》帶來的“超級煩惱”。
央廣網財經北京8月1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由於智慧手機的普及,很多消費行為都開始轉向用手機操作,比如網購已經轉變成了手機購物,訂酒店、租房子甚至叫外賣都可以直接用手機完成。而網路遊戲也早就借著移動寬頻的飛速發展轉戰手機應用市場。很多人上班下班在地鐵或者公交車上都很喜歡玩會兒遊戲,手機遊戲市場因此也變得炙手可熱。
然而,手機遊戲市場火爆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不少問題。特別是手機遊戲付費出現的一些維權糾紛,引發了很多爭議。比如,有的遊戲一開始很容易上手,之後就會發現有的關卡怎麼也無法通過,這時候就需要充值買一些道具或者通行證之類的才能玩下一關。或者,下載了這款遊戲,只能簡單地瀏覽基本功能,真想實際去玩的話,還需要下載收費版。也有一些遊戲,不需要收費,可以隨便玩,但等到玩上癮欲罷不能的時候,系統就會發佈很多活動,設置一些遊戲中很需要的裝備或者很吸引人的獎品,誘使消費者乖乖的掏腰包。
不僅如此,交了錢也不等於就可以玩得舒心,遊戲廠商承諾給予的獎品或者獎勵往往不能兌現,客服經常以系統漏洞或者遊戲測試為理由拒絕履行承諾。
我們《天天315》欄目組這幾天就接到了一些消費者打來的投訴電話,他們都是一款叫做《超級英雄》的遊戲玩家。讓他們煩惱不已的是,這款遊戲多次出現系統漏洞,導致他們充的錢無法到賬,或者參加活動拿贈品根本拿不到,甚至重復充值等等情況。
記者:您參與的這個遊戲是什麼名字?是哪家公司開的?
王先生:它叫做《超級英雄》,然後好像是成都的一家公司。
記者:這個遊戲是在電腦上玩還是用手機的呢?
王先生:手機。它舉辦了一個活動,充值了之後看誰充值的那個錢最多,充值的鑽石最多,就是得裏邊的東西,但是上網之後,我看到活動結束時間上面有一個倒計時板,上面顯示還有2分鐘,然後我就充了600多塊,充完了以後,我就把我所有的錢都買了它裏面的道具,我看到我的排名已經到了可以得到那個道具的名次了,還剩2秒鐘,2秒鐘過了我就以為我得到了。但是之後我看我的收件裏面沒有,我就去問客服,客服就告訴我倒計時是系統錯誤,要點開旁邊那個公告,以公告上面的時間為準。
王先生説,他是第一次玩這個遊戲,之所以喜歡上這個遊戲,就是因為遊戲過程中會有很多活動,可以得到平時無法得到的一些裝備或者道具,有了這些東西,就可以玩更多的關卡或者讓自己在遊戲中的角色變得更強大。
王先生:我是第一次玩這個網路遊戲,我玩遊戲,主要是因為它有很多活動,充值就是為了得到平時在遊戲裏面得不到的道具。
記者:您是説這個活動您進入網路遊戲之中開展的活動對吧?
王先生:對,它過一段時間開展一個活動,然後可能會送一些道具之類的,必須參加那個活動可能才能拿的到,你想參加那個活動必須要充錢。
記者:那充錢之後這個活動中承諾給您送的一些東西其實並沒有送是吧?
王先生:比如你充錢買鑽石,買了鑽石之後,消費了這些鑽石,比如消費1000鑽石,1000鑽石可能等於100塊人民幣,消費有一個排名榜,前十名,都能拿到一個東西。但是它就是那個倒計時是錯誤的,其實它是要重新點開旁邊一個公告,然後公告裏面顯示結束時間。
據王先生介紹,這個遊戲發起的活動是,在有限的時間裏充值,充值之後在遊戲裏面進行消費,誰達到消費排名的前10位,就可以得到獎品。此外,在活動的頁面上還顯示了一個倒計時的時鐘,王先生是在倒計時還有2分鐘的時候進行充值的,充完之後倒計時顯示還有兩秒鐘,而此時,王先生的消費排名已經顯示在前10名之內了,他覺得自己肯定應該可以得到這個獎品了,可事實卻並不如此。
王先生:我就説這不合理啊,明明上面有一個倒計時,我看見這個活動結束倒計時還有兩分鐘,最後我倒計時之內,我完成了這個任務。他就一直在那裏跟我打太極,説你充的錢得到我們給你的鑽石,你的鑽石應該買了道具了,就是買了我們那些東西了,所以説這個並不算我們怎麼樣,至於那個活動,是系統顯示錯誤,我們也沒有辦法,你自己就認栽吧,就這個意思。
到這裡,很多並不熟悉遊戲的人會比較迷惑,為什麼玩遊戲一定要充錢進去,到底充值之後有什麼不一樣,這樣的消費究竟值不值得。
記者:這個遊戲是怎麼一個規則呢,你能介紹一下嗎?
王先生:它就是一個集卡式的遊戲,首先你要收集很多不同的英雄,但是其實它的這些英雄可能沒有版權的,不同國內、國外一些遊戲或者是電影裏面的一些超級英雄,收集這些英雄之後,每個英雄有不同的等級,越厲害的英雄等級就越高。收集了這些英雄之後,還要收集道具,用道具來武裝這些英雄,有些道具必須通過人民幣充值各種途徑才能取得到。普通的我們叫人民幣玩家和非人民幣玩家,人民幣玩家就會厲害很多。
王先生説到的人民幣玩家,就是付費之後的玩家,比普通玩家擁有更多的許可權和能力。可實際上,即使是付費的消費者,依然無法在遊戲中保障自己的權益。
記者:據您了解,是不是像您一樣受害的人,應該挺多的呢?
王先生:非常多,因為我加入我們遊戲的工會,工會裏面有很多所謂的土豪,他們其實充了很多錢,有一個也被騙了,充了1000塊其實沒有到帳,他就問客服,客服他説那可能是你充到什麼地方去了,你去查一下,最後就是不了了之。
記者:其實這個系統本身存在很多漏洞?
王先生:對,它以系統正在測試為理由,系統正在測試,所有不合理的都是合理的。問題是你系統在測試的話,確實我們也花錢了消費了,到底你那個系統存在漏洞,比如我這個東西沒有拿到,你至少補發給我,因為我畢竟還是消費了。
王先生還告訴記者,手機遊戲比起電腦遊戲有很多的便利性,操作簡單,攜帶方便,而且充值也特別方便,因此很多人會玩著玩著就不自覺的進行充值想要玩下一步。
王先生:它有非常多的支付方式,可以用手機充值,可以用銀行卡充值,可以用支付寶充值,因為現在網路遊戲的消費其實比電腦遊戲要高的多,隨便一個我們周圍朋友,玩一個遊戲都是幾千塊扔進去,電腦遊戲是幾百塊頂天了嘛,用手機充值非常方便,直接就點,要充多少錢,按一下,然後點確認就好了,因為手機現在都是連接什麼支付寶、銀行賬戶然後按一個建就充進去了。
手機遊戲交錢的確容易,可維權就難了。王先生説,他打過12315熱線,但是對方建議他找網警。王先生又聯繫了網警,但是網警又告訴他這不屬於他們管轄的範圍。
王先生:網路上面遊戲開發商好像是一個灰色地帶,因為我打過12315,之後他就叫我聯繫網警,我聯繫了網警,網警就説不是他們職責範圍,我也不知道怎麼去維護自己的利益。就像客服説的,你充了錢,我們給你的鑽石,至於系統顯示錯誤,你用這些鑽石去消費了,買了那些東西,之後該給你的獎勵沒給你,這個我們管不著,也不關我的事,是系統顯示錯誤。
向我們投訴的還有一位許先生,他除了和王先生遇到過相似的問題,還經常發生重復充值的情況,客服也解釋説是系統問題,可是多充的錢卻無法退回來。
許先生:有的時候你充值它經常會造成這種情況,就是本來我只準備充100的,但是我充過去之後它沒反映,你又不能隨時查帳單,你並不知道這100充了沒有,所以有的時候的你無意識中再充100,實際上你就不小心就充了200。
記者:不小心充了200,顯示您是充了100還是200呢?
許先生:它給你顯示充了200,但是多充的100我不想要。
許先生還説,他在維權過程中,發現這個公司無論從網頁描述還是實際地址都很奇怪,很像一家皮包公司。
許先生:後來他就一直打太極,説解決不了。我把他們公司地址也找到了,他們公司在成都,我覺得他們公司地址很奇怪,公司有個網站,內容經營什麼的基本上都是亂寫的,一看就是網上去下載的莫名其妙的東西填在上面,公司是一個名字,但是實際上負責的公司又是另外一個名字,客服跟你説是A公司,出了什麼事情之後,然後你去找B公司,聯繫了B公司的客服之後,B公司也承認,他們説確實這個東西他們管,但是遊戲裏面並沒有寫明。
根據許先生提供的線索,我們欄目的記者隨後撥打了這款遊戲的客服電話,但是電話沒有接通,隨後記者又登陸這款叫做《超級英雄》的遊戲的官方網站,網站顯示的是“伺服器維護中”,可在蘋果手機和安卓手機的應用商店中,這款遊戲還依然能夠下載。而有關這款遊戲的開發商資訊,卻描述得非常模糊。
王先生和許先生還説,像他們一樣受害的玩家還有很多,除了這款名叫《超級英雄》的遊戲之外,許多手機網路遊戲都存在充值無效,或者遊戲活動獎品無法獲得,甚至還有遊戲伺服器徹底停止服務,所有充值都不退還的情況。作為玩家,根本無處去維權。
專家點評: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趙佔領表示,遊戲廠商方面,不排除有出現漏洞的可能,但是這個案例中,我認為不是漏洞,更多是誤導、誘導消費的表現,通過倒計時的方式,增強你的緊迫感,誘導用戶儘快去充值,獲得獎勵的商品。但是實際上廠商沒有遵守這樣一個承諾。所以這不僅僅是違約的問題,另外還可能涉嫌構成欺詐,它是以這種就是虛假競爭方式,如果前臺顯示的數據倒計時是虛假的,而且沒有證據證明它是一個系統漏洞,那麼它就屬於欺詐,故意誘導消費者去消費的。
虛擬消費應該説也是一种先進的表現,也是一種合法正常的商業模式,這都是無可厚非。關鍵在於用戶消費者在使用虛擬消費的時候,權益得到保障。這種保障一方面需要商家要自律要遵守法律的規定,另外一方面需要消費者有保護自身的權利法律意識,包括一些取證,必要的證據及時進行保留,網頁可能隨時會改變,所以也需要進行一些截圖,錄影等等。對於消費者來講,既要理性消費,同時也應當增強維權的意識和維權必要的方法和手段。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指出,引用合同法相關的規定,這種遊戲的運營商,無論是在遊戲中採取哪一種方式來告知玩家,只要是玩家依照這種公告的內容充值,那麼運營商就應當將相應獎勵的物品發放給玩家。這種做法其實符合我們合同法當中要約以承諾的法律規定,既然有一方是要約,一方以實際充值的行動作出了承諾,那麼雙方之間就成立了一種合同關係,如果遊戲運營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為玩家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給予玩家在遊戲中這種虛擬的財富,就是一種違約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找到根據國家部委或相關行業規定,有對於專門網遊的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如果要維權,以本案為例,可以引用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關於不當得利來維護自身的法律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用合同法當中關於要約承諾,以及合同履行相關法律法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