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昕竹被曝受聘高通收取高薪 後者調查或將收網
- 發佈時間:2014-08-14 07:07: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昕竹被曝受聘高通[微網志]收取高薪
有關部門昨天反駁被解聘專家自稱“只是為外企説了話”的説法——
張昕竹受聘高通收取高薪
導讀:明裏頂著國家反壟斷委員會諮詢專家的頭銜,暗裏收錢替被調查企業背書。被解聘後,還避重就輕表態:“只是為外企説了話。”這樣的專家不管其學術水準多高,其行惡劣,其德可鄙。
昨天,張昕竹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解聘事件爆出更多細節,張昕竹被曝受聘高通公司並收取高額報酬。相關部門則表示,“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於他為誰説了話。”同時有消息稱,張昕竹收取的“報酬”高達600萬。對此,張昕竹予以否認,高通公司稱“沒有回應”。
回應
解聘原因確實“事出高通”
“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於他為誰説了話,而是由於他利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從事了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對此,針對張昕竹被解聘一事,有關部門如是回應北京青年報記者。
昨天一早,央視新聞爆出,張昕竹之所以被解聘,是因為其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國家發改委調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工作組工作紀律。還有消息曝,張昕竹收取的“報酬”高達600萬。
對此,昨天,有關部門相關人士回應北青報記者時明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工作規則》第三章工作紀律中第十三條規定的第三項明確指出:維護專家諮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利益衝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諮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諮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對違反工作守則的專家諮詢組成員,明確將予以通報批評、告誡乃至解聘,這點,張昕竹事先也是了解的。”上述人士強調。
追訪
張昕竹否認 高通不回應
就媒體報道的“600萬”好處費是否屬實等問題,昨天下午,張昕竹予以否認,甚至在給媒體的短信回復中稱“扯淡”;而高通(中國)公司高級公關經理齊飛也表示對此事的所有問題都不作回應。
齊飛説,高通公司也是當天看到媒體報道才知道此事,也接到不少記者電話,但目前對媒體和公眾的統一回應就是“沒有回應”,並且只能透露這些。
分析
高通調查案或將“收網”
知情人士昨天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張昕竹被解聘的消息在眼下釋放,也表明高通案進入尾聲,即將收網。
據上述人士介紹,一份名為《關於高通許可定價的經濟學證據——全球經濟學集團白皮書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高通案件提交的相關報告》的材料顯示,其第二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證實,高通公司總裁第二次到發改委與反壟斷局溝通時遞交了該份報告。高通公司當日特意提醒發改委反壟斷局,該份報告其中一名作者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專家張昕竹。
2013年12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證實,該機構已正式對高通公司涉嫌壟斷展開立案調查。隨後高通負責人曾三次到中國就此事與發改委溝通。前述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希望通過這份以官方專家組成員名義背書的報告,證明中方調查機構自相矛盾。
上述人士表示,張昕竹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的成員,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家反壟斷執法部門的任何意見建議,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過被調查對象轉遞。高通公司本身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其聘請張昕竹為其出具相關報告,主要是為了利用張昕竹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身份。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財經觀點
決不能讓某些專家吃裏爬外
有關部門近日回應,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額酬勞,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工作紀律,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解聘,不再擔任該諮詢組成員。
明裏頂著國家反壟斷委員會諮詢專家的頭銜,暗裏收錢替被調查企業背書。被解聘後,還避重就輕表態:“只是為外企説了話。”這樣的專家不管其學術水準多高,其行惡劣,其德可鄙。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跨國企業為了保住自己的壟斷利益,面對監管部門的反壟斷調查,會無所不用其極,使出各種手段:拖延時間阻礙執法、花錢運作相關“專家”支援、利用“排外”説法為自己叫屈,等等。在這樣的背景下,受聘于政府部門的相關“專家”“為外企説了話”,違反紀律收取利益相關方酬勞,對此情景應查個水落石出,並公之於眾。
反壟斷法在我國實施時間並不長。在這一領域擁有專業知識的專家承擔著向公眾解疑釋惑的職責,一些帶有官方組織背景的專家是反壟斷調查的重要參與者。相關機構和部門應加強對專家的監督和管理,決不能讓某些專家渾水摸魚、吃裏爬外,敗壞法學的聲譽。文/新華社
新聞背景
高通或遭70億元罰單
2013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對高通發起了反壟斷調查,專利許可費過高是此次調查的重點項目之一。該案為我國通信行業反壟斷第一案。8月初,國家發改委表示已確定了高通的壟斷事實。
按照《反壟斷法》規定,如果高通公司在國內涉嫌壟斷的情況被調查認定,高通將面臨最高超過70億元人民幣的罰款。市場各方都在等待發改委最後的調查結果。
據了解,在WCDMA産品上,高通收取國內各終端廠商全部收入的5%的許可費,在LTE上則宣佈收取4%的許可費率。這樣的收費標準,在國內眾多的手機和晶片企業看來,非常高,也非常不合理。今年2月份,國內40多家智慧手機製造商、晶片企業等組成的“手機中國聯盟”向發改委提交了高通涉嫌壟斷的證據。
事實上,高通對三星[微網志]、諾基亞[微網志]等國外公司的許可費標準遠遠低於中國手機廠商,也構成歧視性許可。10餘年來,高通專利許可模式與晶片銷售模式在歐美韓日及印度等地備受質疑,反壟斷與智慧財産權糾紛不斷。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于2009年向高通開出約2.08億美元罰單,因為高通使用條件折扣,將晶片與專利相捆綁,對僅購買高通技術但不購買高通晶片的廠商收取歧視性高許可費。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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