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壟斷案例影響深遠
- 發佈時間:2014-08-13 12:22: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華盛頓8月12日電(記者劉劼)作為世界上最大最發達的經濟體,美國的反壟斷制度與實踐經歷了100多年的演進和完善,形成了壟斷和競爭動態並存的格局。這種格局既創造了資本集中帶來的規模效益,又保證讓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有良好生存土壤,為美國經濟發展提供著不竭動力。
美國反壟斷立法的起源要追溯到19世紀末。當時,工業革命讓美國經濟結構發生巨變,生産迅速集中,在煤炭等行業出現的壟斷氾濫嚴重損害了美國的市場秩序和民眾利益。1890年,國會頒布美國歷史上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禁止壟斷協議和獨佔行為。
1914年頒布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及《克萊頓法》是對《謝爾曼法》的補充和完善。《克萊頓法》限制集中、合併等行為,並明確了價格歧視、獨家交易、會嚴重削弱競爭的並購活動等不允許的做法。《謝爾曼法》和《克萊頓法》是純粹的反壟斷法,《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則涵蓋了兩個法律的內容,同時還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內容。
根據這些法律,一旦企業被裁定有壟斷嫌疑,將可能面臨罰款、監禁、賠償、民事制裁、強制解散、分離等多種懲罰。罰款的數額很高,一旦企業被認定違犯反壟斷法,就要被判罰三倍于損害數額的罰金。
這些法律主要由聯邦政府的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加以具體運用。前者主要負責處理電腦軟體、金融服務、媒體和娛樂以及電信市場的競爭問題,後者側重於保健、制藥、食品、電腦技術、網際網路服務等重點消費行業。執法過程中,這兩個機構作為公訴人向聯邦法院提出刑事或民事訴訟,然後由法院作出判決。其中,前者可直接對涉嫌壟斷企業提起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後者可提起民事訴訟,但不能提起刑事訴訟。此外,受損企業或普通消費者也可直接對涉嫌壟斷企業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
100多年來,美國出現了不少反壟斷裁決的重大經典案例,其中不少公司都是全球行業翹楚,因此判例對世界經濟格局産生了深遠影響。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國”因壟斷市場在1911年被肢解為30多個獨立石油公司;曾壟斷美國電話市場的美國電報電話公司在1984年被分離成一個繼承母公司名稱的電報電話公司(專營長途電話業務)和7個地區性電話公司。
上世紀90年代以後,隨著國際上技術創新競爭日趨激烈,美國政府反壟斷的目標不再是簡單防止市場獨佔、操縱價格等,而是著眼于如何阻止專利保護以外的技術壟斷,以保障美國繼續佔領科技創新的前沿。同時,以知識為基礎的網路寡頭壟斷開始出現。
當時,微軟公司因被指控通過視窗作業系統“捆綁”銷售其他軟體從而構成了市場壟斷而遭到司法部起訴。微軟最終沒有被要求解體,但向競爭對手付出了7.5億美元的鉅額賠償。美國聯邦法官在“事實認定書”中寫道:微軟在全球個人電腦市場上佔有了主導、持久、不斷增長的份額,損害了競爭者,遏制了創新,對消費者造成了損害。
美國近幾屆政府的反壟斷政策風向不盡相同。克林頓政府從鼓勵創新和技術變革目標出發實行反壟斷;小布希政府對大公司的壟斷採取寬容政策;奧巴馬政府對大企業壟斷行為的打擊則比較嚴厲。
近幾年,美國大的反壟斷案件並不算多。2012年,美國司法部起訴蘋果公司與美國5家出版社非法合謀抬高電子書價格,以削弱亞馬遜公司在電子書市場的地位。紐約州一家聯邦地區法院去年判定蘋果違反反壟斷法,為此蘋果提出上訴,認為判決背離反壟斷法、扼殺創新、影響競爭並對消費者造成傷害。同時,蘋果公司表示同意退賠消費者4億美元,前提是聯邦上訴法院推翻此前的法庭判決。
去年,9家日本汽車零部件公司與兩名高管承認在美國多次合謀操縱價格,同意支付7.4億多美元刑事罰款,兩名高管也面臨牢獄之災。
根據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的統計,去年該部門共發起92項反壟斷調查,其中65項涉及並購交易,25項涉及市場競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