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公佈的修訂版《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規定,從2013年7月1日開始,各銀行應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容差和容時服務:持卡人欠款3天以內、所欠金額少於10元的即應視為按時還款,信用卡到期還款日之前3天,銀行還需提醒。
因為並非強制,具體實施起來各行各有差異,如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