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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妹妹被警方控制24小時後釋放

  • 發佈時間:2014-08-13 02:31:39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億萬富姐”吳英一案又有新動向。吳英妹妹吳玲玲被東陽市警方控制24小時後,于昨日下午2:50許被釋放。自其父親吳永正被刑拘後,吳玲玲便成為吳家對外發言人。

  東陽市江北派出所相關人員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們找她(吳玲玲)來肯定是有原因的。”吳英代理人藺文財辯護律師王永傑稱,本次吳玲玲被傳喚,或許是警方將她視為吳英指認不出東陽市副市長陳軍照片的“證人”。

  警方稱找吳玲玲肯定有原因

  “被警方控制那麼久,吳玲玲的情緒不穩定,不願意接電話。”昨日,吳英母親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她目前也不知道吳玲玲在東陽市江北派出所的遭遇。記者昨日多次致電吳玲玲,一直無人接聽電話。吳英母親稱,她也多次致電吳玲玲,並未有人接聽,預計吳玲玲在回杭州的路上。

  昨日上午,媒體人@新聞工匠在其微網志上爆料,吳英案申訴律師朱建偉告知,8月11日下午近3點,吳英大妹妹吳玲玲在東陽被東陽警方控制,至今沒有消息。

  記者了解到,8月11日下午,吳英代理人藺文財的辯護律師羅立娟、藺文財妻子鄧女士以及吳英大妹妹吳玲玲一同前往東陽市看守所,申請會見藺文財。

  羅立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8月11日下午2點50分左右,她和吳玲玲以及鄧女士在看守所門外的車裏等候,看守所有關負責人正在辦理提審手續。此時,一輛寶馬停在了旁邊,一位身穿白色紫色條紋襯衫的男子從車裏走下來,徑直走向停在東陽市看守所外的吳英妹妹的車並敲車窗。

  據羅立娟介紹,吳玲玲搖下車窗與該男子聊天,並對羅立娟和鄧女士説“此人是警察,要求做筆錄”。隨後,該男子要求上車,另一男子開寶馬車尾隨吳玲玲的車。

  “估計吳玲玲認識該便衣警察,期間該男子並未出示任何證件。上車後該男子與吳玲玲用東陽話交談,我們一句都沒聽懂。”藺文財妻子鄧女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最後該男子要求吳玲玲把車開到東陽市江北派出所。

  記者就此事詢問東陽市公安局,東陽市江北派出所相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們找她(吳玲玲)來肯定是有原因的,沒必要讓你們知道。”昨日,記者致電東陽市政府新聞處,新聞處發言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對此事尚不知情,下一步將核實,有進一步的消息將及時對外公佈。

  吳玲玲或被視為“證人”被帶走

  吳英代理人藺文財的另一位辯護律師王永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7月31日,吳玲玲與吳永正辯護律師王常清、藺文財妻子等人一起前往東陽市公安局,當時公安局並未要求吳玲玲做筆錄。

  在王永傑看來,本次吳玲玲被東陽市警方傳喚,或許將她視為吳英指認不出東陽市副市長陳軍照片或者吳永正相關事件的“證人”,不過,也不排除是作為犯罪嫌疑人。

  8月7日有媒體報道稱,吳英未能認出副市長陳軍,公安迅速以涉嫌誣告定罪,並開始給吳玲玲打電話要求做筆錄。

  昨日,吳英辯護律師呂海波對新京報記者稱,上周確實在浙江省女子監獄見到吳英,東陽市公安局要求吳英指認陳軍,但出於案件處於偵查階段,不便對外透露詳情。當日吳英寫了一封信交給了吳玲玲。吳英另一位辯護律師朱建偉告訴新京報記者,東陽市公安局拿十幾張模糊不清的黑白照片讓吳英指認,時間過去那麼久,吳英沒有指認出來實屬正常。

  8月4日,記者曾在東陽市政府辦公樓見到陳軍,陳軍婉拒記者採訪。

  東陽警方被曝進京問詢記者

  此外,東陽市公安局被曝于上周開始跨省問詢記者。昨日,中國經營報記者晏耀斌在微網志透露,8月7日華夏時報記者陳鋒撰寫“億萬富姐吳英未能認出副市長 公安迅速以涉嫌誣告定罪”後,遭到來自東陽三名警察進京問話,同時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許浩進行問詢。昨日,東陽市公安局人員再次來京詢問兩位記者。

  據悉,上述兩名記者長期跟蹤吳英案報道,吳永正被警方抓捕細節亦由這兩名記者獨家披露。 新京報記者 金彧

  ■ 相關新聞

  東陽市公安局對“控告副市長”不予立案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昨日記者獲悉,吳英代理人藺文財收到東陽市公安局對東陽市副市長陳軍“不予立案通知書”,對藺文財要求東陽市公安局對副市長陳軍立案調查的申請不予受理。

  此前,藺文財和吳英父親吳永正要求東陽市副市長陳軍回避吳英資産處置,兩人分別於7月29日和7月30日被東陽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刑拘。

  昨日,藺文財的辯護律師王永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8月11日藺文財收到東陽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書”。

  這份通知書顯示:該局7月29日收到藺文財的報案材料,“藺文財提出控告的陳軍誣告陷害一事,我局經審查認為,陳軍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東陽市公安局申請復議。”落款的時間是8月8日。

  據悉,2014年7月22日,藺文財前往位於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監獄會見吳英。“提到陳軍時,吳英回憶起來,曾向紀委舉報的官員中有陳軍。”藺文財説,吳英稱陳軍“曾向她要十幾萬”。

  7月26日,東陽市副市長陳軍向公安局報案,要求相關部門調查此事。而東陽市政府同日稱,經過深入調查,陳軍未涉及受賄。第二天,藺文財向東陽市公安局申請對陳軍立案調查,並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寄出了民事起訴書,要求追究陳軍侵犯自己名譽權。

  7月29日,藺文財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東陽警方刑事拘留。第二天,吳英父親吳永正也因涉嫌誣告陷害罪等被東陽警方刑拘。

  8月1日,藺文財辯護律師王永傑曾要求東陽市政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書”,要求東陽市政府于15個工作日內公開對副市長陳軍的調查報告,以及吳英資産等資訊。8月5日,藺文財的辯護律師王永傑還向東陽市公安局寄出“管轄權異議書”,希望東陽市公安局回避此案,確保公正辦案。

  昨日,藺文財妻子鄧女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藺文財堅稱自己無罪”。8月11日,藺文財辯護律師羅立娟在東陽市看守所會見了藺文財,藺文財對其表示要向東陽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並讓妻子幫助準備申請材料。

  昨日,王永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如果15個工作日之內(最遲8月22日)沒有收到東陽市政府對陳軍的調查報告,那麼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將起訴東陽市政府。

  ■ 回放

  吳英案始末

  2007年2月13日

  東陽警方表示,之前多名群眾舉報,反映吳英及“本色集團”以高利率吸收大量民間資金。東陽警方調查後,發現吳英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重大嫌疑,遂對“億萬富姐”吳英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8日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産。

  2010年1月

  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2年1月18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吳英非法集資7.73395億元,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維持原判。

  2012年5月21日

  吳英因集資詐騙罪被浙江省高院終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4年6月5日

  由東陽市政府曾牽頭組成了“吳英案資産處置小組”,由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擔任組長。

  2014年7月11日

  浙江高院作出裁定,吳英從死緩減刑至無期徒刑。

  2014年7月23日

  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對吳英案部分資産,通過網路進行首次拍賣。同日,吳英通過其委託代理人藺文財向浙江高院和東陽市委、市政府遞交了“要求組長陳軍回避申請”。

  2014年7月26日

  東陽市政府針對藺文財的反映和媒體報道展開調查,確定陳軍在吳英案中未涉及受賄問題。

  2014年7月30日

  東陽市委市政府稱,吳永正以及吳英案代理人藺文財被東陽市公安局刑拘,二每人平均涉誣告陷害罪,吳永正還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

  (金彧根據公開報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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