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佈公募可交換公司債細則
- 發佈時間:2014-08-12 01:31:48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浩嬌)公募可交換債券或將很快亮相。昨天,記者從深交所獲悉,深交所日前發佈《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針對上市公司股東公開發行可交換債券的上市交易、資訊披露、換股等相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發佈的《細則》包括可交換債上市交易、資訊披露及換股、贖回等內容,其中用於交換的股票在可交換債發行時應當為無限售條件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後方可開始換股。
據悉,深市首只私募可交換債券“13福星債”已完成整個産品週期並於7月25日摘牌,第二隻私募可交換債“14海寧債”已完成發行,擬於近期轉讓。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後續深交所將繼續加快固定收益産品創新平臺建設,進一步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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