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氏情緣食品公司董事長詐騙4.6億被判無期
- 發佈時間:2014-08-11 19:12: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安徽百氏情緣食品公司董事長詐騙4.6億被判無期
2011年4月,安徽百氏情緣食品有限公司突然關門停産,董事長丁書琴主動向警方“自首”,坦白企業無力償還高額外債,請求警方進行審查。2013年1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從法院獲悉,法院近日以合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丁書琴無期徒刑。
百氏情緣食品公司成立於2003年12月8日,股東為丁書琴、丁長青兩人。丁書琴交代,2007年公司開始基建就缺少資金,於是從銀行貸款,貸款到期後沒錢歸還,就陸續採用一些欺騙手段高息從單位和個人貸款。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丁書琴、丁長青在明知公司嚴重資不抵債、外欠鉅額高利貸的情況下,仍以生産經營需要為由以百氏情緣食品公司名義申請貸款,欺騙銀行及擔保單位獲取貸款。丁書琴指使員工周某、張某某製作虛假財務報表,誇大公司業績以達到貸款的要求。
丁書琴還以其他人名義成立兩家商貿有限公司,利用食品公司和兩家商貿公司之間大量互相匯款、虛假增加食品公司資金流,以與虛假財物報表上的數據相對應。同時編造三個公司之間的虛假供銷合同,虛構貸款用途以欺騙銀行騙取貸款,將貸款騙取後,大部分用於歸還高利貸。
此外,2007年以來,丁書琴和丁長青明知百氏情緣食品公司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以生産經營需要資金為由,採用虛構公司經營業績、隱瞞公司真實經營狀況、虛假宣傳等辦法,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上100余名個人和單位非法集資4.6億元。
丁書琴騙得大量款項後,除了歸還部分借款和公司經營,還用集資款購買住房和股份,並購買豪車供其和丁長青使用。至案發時,有2.2億元集資款沒有歸還。
合肥市中院一審判決丁書琴犯合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集資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50萬元。丁長青犯合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集資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