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滬20條”
- 發佈時間:2014-08-08 16:46: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8月8日電(記者姚玉潔、呂冬)上海7日公佈《關於促進本市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全國首個地方版網際網路金融的規範指導意見,並明確允許主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網際網路金融”或“網路金融”字樣。
《意見》明確,網際網路金融的表現形式既包括以網際網路為主要業務載體的第三方支付,金融産品銷售與財富管理,金融資訊與金融門戶,金融大數據採掘加工,網路融資與網路融資仲介等新興、新型金融業態;也包括持牌網際網路金融機構,以及各類持牌金融機構設立的主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業務的法人機構或功能性總部。
《意見》指出,要把上海建成網際網路金融産業發展的高地,進一步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影響力、輻射力、創新力和資源配置能力。
“上海要用‘網際網路思維’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更著重于制度創新和環境營造,在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培養、法制環境、政策配套等方面營造最佳‘土壤’。”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説。
在市場準入方面,上海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申請有關業務許可或經營資質,允許主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網際網路金融”或“網路金融”字樣,並在工商登記等環節提供便利。
在産業導向方面,上海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將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新興業態和創新模式予以重點支援。支援有條件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進行軟體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等方面認定,按照規定享受相關財稅優惠政策。
值得關注的是,上海將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支援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充分利用各類信用資訊查詢系統,規範信用資訊的記錄、查詢和使用;支援信用服務機構建設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支援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與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加強合作,促進公共信用資訊、金融信用資訊、社會信用資訊互動共用。
上海還將鼓勵持牌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客戶資金存管(監管)、渠道行銷、風控外包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構建網際網路金融産業聯盟,促進資訊技術手段與金融業務的融合運用;支援設立、發展提供數據存儲及備份、雲計算共用、大數據挖掘、資訊系統及數據中心外包、資訊安全維護等基礎服務的機構,支援建立網際網路金融數據共用交換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