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8月15日 星期四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百度起訴360獲賠70萬

  • 發佈時間:2014-08-08 14:32:17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王曉晴)昨天,備受關注的百度訴奇虎360公司違反Robots協議案,在北京市第一中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360公司違反Robots協議、侵犯百度權益證據確鑿,有違商業道德,屬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360累計賠償百度相關損失70萬元。

  2012年8月,奇虎360無視國際通行的Robots協議,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360搜索和瀏覽器強行抓取百度等搜索引擎內容,不僅對百度等網站的産品和服務造成了侵害,也導致大量用戶數據庫、賬號、密碼等隱私資訊內網資訊被洩露,引發社會恐慌。 隨即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360訴上法庭。

  Robots協議由荷蘭籍網路工程師Martijn Koster于1994年首次提出,是一個被放置在網站中的.TXT文件,為搜索引擎爬蟲做出提示,設置允許與不允許兩種語句,網路爬蟲據此“自覺地”抓取或者不抓取該網頁內容。Robots協議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著作權、保護個人隱私,盡可能地讓網際網路健康發展。

  針對法院的判決,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指出,Robots協議是國外通行的行業慣例,我國網路公司通過協商也予以認可,歸入行業自律範疇,國內網際網路企業應遵守國際規則和行業慣例,有利於今後長遠的發展。他説:“希望今後這類行業規則和慣例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希望在發生矛盾時,有關企業能更多地通過協商來解決它們之間的分歧。”

  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競爭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曉曄指出,Robots協議已經獲得網際網路業界廣泛認可,是一種行業慣例,違反行業慣例就構成了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違反。中國智慧財産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則認為,“在網際網路領域法律資源稀缺的情況下,Robots協議實際上具有法律效力。”

  百度方面稱,360違反robots協議、侵犯用戶安全隱私的行為已經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從2010年開始,寶鋼、網易等國內知名企業陸續因隱私問題卸載360相關産品。2011年10月,知名網路打假人方舟子公開指責360以安全為名收集用戶隱私,質疑360軟體的安全性。11月,中國科學院資訊工程研究所發佈《個人隱私洩露風險的技術研究報告》,確認360瀏覽器存在竊取洩露隱私的問題。由於安全隱私問題,蘋果、小米等應用商店也紛紛下架360旗下相關軟體。

  360的産品一向以迅速擴張著稱,當年白手起家的安全産品如此,今日擁有幾億用戶並有入口優勢的360更不容小覷。而搜索是百度的根本,百度不會坐以待斃,眼看著搜索市場被360分割。庭審資料顯示,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前,國內的搜索引擎市場百度佔到60%,谷歌佔到20%。在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後,百度佔到了80%的市場。2012年8月16日,360正式推出搜索引擎,並在上線6天后,佔據中國搜索市場10%的份額。至2013年9月,百度的市場份額從81.49%直線下降到63.14%,而360搜索則佔到了19.04%。分析人士稱,激烈的競爭更需要公平合理的競爭規則,否則過於放任的競爭會讓網際網路行業惡性競爭層生,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