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摸底後
- 發佈時間:2014-08-07 02:30:5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摸底只是治裸的第一步,摸完之後,理應按資訊公開原則公開。這樣既能拓寬資訊公開面,也能壓減“裸官”向“貪官”轉化的空間。
據新京報日前報道,首次全國性的“裸官”大排查,至7月底摸底調查基本結束。但遺憾的是,對於公眾更好奇的環節,如發現了多少“裸官”,都姓甚名誰,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應“具體數據不便透露”。
“裸官”摸底摸完了,多個省份卻將數據藏著掖著,這也讓許多人發出質疑:不肯公開,是因“裸官”多不願揭醜呢,還是個中藏貓膩……
就常理上講,對“裸官”的摸底,目的或是為了更好地監督“裸官”。應看到,一直以來,“治裸”雖調門頗高,可對於全國、各地“裸官”數量,卻沒有一個權威數據。這也凸顯了“治裸”補漏的必要性,而摸底和公開,正是完善“治裸”體系的基礎工程。
今年1月,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裸官”不得列入考察對象。也是在此前後,各地拉開全面摸底“裸官”,及對其崗位調整清理的序幕。3月5日,中央紀委副書記馬馼表示,今年我國首次對“裸官”進行登記管理,登記後可“同級公示”。而上半年,中組部也下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也首次明確了“裸官負面清單”。這些都在推進“治裸”步伐。
按理説,在此節奏下,各地也應積極推進“治裸”工作步伐,包括排查後的“裸官”數量公開。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它也理應公開。可迄今為止,公“曬”排查結果的僅少量地區、單位,廣東公佈“全省查出2190名‘裸官’”,算是先人一步,大多數地方則諱莫如深。這顯示出“治裸”的難度,也難免跟公眾預期有些距離。
應該説,摸底是也只是治裸的第一步,摸完之後,不應歸於沉默,最好是將數量公開。這樣既能彰顯“治裸”的決心,爭取輿論支援,也能集納監督之力。應看到,現在排查“裸官”,採取的是自行上報,很可能會有“漏網之魚”。如果能向社會公開“裸官”數量和名單,也可借助群眾雪亮的眼睛,甄別出某些漏報、瞞報的官員。
當然,一個問題是,公開轄區“裸官”的數量,有些地方並無自主權。再者現在摸底只是基本結束,得出最終數據還有個過程。但輿論反響,寄寓的訴求不難窺見:那就是“裸官”治理應置於公開的制度模式下,也納入公眾參與,摸底之後無妨進行階段性公開。
本質上,公開“裸官”資訊其實是在保護官員,利於建立健康的官員晉陞激勵機制。而今摸底基本完成了,“裸官”數量沒必要“加密”。事實上,當“裸官”數量甚至名單都公開了,這無疑是資訊公開的進步,“裸官”向“貪官”轉化也能少些遁形之地,何樂而不為?
□張燕(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