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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公益幼兒園項目無人接招 政府願買服務 市場為何不賣

  • 發佈時間:2014-08-07 06:35:54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中,教育類項目達到10項。今年首批試點的6個項目中,在學前教育方面向民辦教育機構購買服務成為唯一一個教育類試點。

  支援民辦幼兒園公益化,是不少地方的做法。今年,成都市錦江區計劃推出三個公益幼兒園項目,意外的是,目前仍沒有民辦教育機構接招。這是為什麼?

  □本報記者 梁現瑞 陳岩

  設想:

  公益性幼兒園每個鄉鎮至少一所

  2011年,成都市發佈《關於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明確到2015年,每個鄉鎮(街道)至少有一所公益性幼兒園。這意味著4年內將至少增加近100所公益性幼兒園。

  成都市向社會購買學前教育服務三年前就在做了,具體做法是:第一步,按照區域內人口承載量,分別確定公立和公益幼兒園的建設規劃;第二步,將公益幼兒園項目向社會公佈,由有資質、有意願的民辦教育機構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核合格後,確定購買對象,完成從私立向公益的轉身;第三步,政府按照不同的標準,給予完成轉變後的幼兒園相應的財政補貼,幼兒園則按照政府定價收費。

  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對3-6歲幼兒按每生每月400元收取保教費。同時對中心城區、近郊、遠郊區(市)縣按每生每年2000元、800元、60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這個標準,上述負責人透露,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綜合多方因素,並報市上批准的。最初他們申報的方案要高一些,但後來被壓了一部分。

  成都市的公益性幼兒園三年來增長迅速,2011年有300余所,目前達704所,提供普惠性學位達18.6萬個。

  算賬:

  補貼抵不了收費降低,利潤空間收窄

  到了今年,民辦幼兒園轉公益的步伐似乎慢了下來。

  錦江區原本計劃拿出三個公益幼兒園項目,但8月4日,錦江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確認,目前還沒有接招的。這是為何?

  在錦江區教育局,成都市三幼樹基福幼園園長鄭靜平向記者算了一筆細賬。

  三幼樹基福幼園隸屬於三幼樹基教育集團,成立於2012年,當年就成為了公益性幼兒園。該園建築面積5600平方米,共有10個班,300個學位。

  目前收費標準是:每生每月收取保教費400元,每年收取10個月,此項年收入120萬元;財政補貼每生每月200元,一年補貼10個月,此項年收入60萬元。兩者相加,年收入共180萬元。伙食費按實收取,據實結算,政府規定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支出情況:按教職工與學位比例不低於1:7的規定,該園配備教職工48人,每月工資13萬元,此項支出一年156萬元;水電等雜費8萬元;加上職工年終福利等支出,年總支出近170萬元。

  收入減支出,該園利潤率為5.5%。幼兒園另一大支出——房租,並未計算在內。目前每年30萬元的房租是由集團公司負責,“未來一旦開始收房租,立即陷入虧損。”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民辦幼兒園在轉變為公益幼兒園以後,雖然得到了政府的補貼,但由於降低了收費標準,再加上物價和勞動成本的上升,其利潤空間被壓縮了,所以,並不願意轉製成為公益幼兒園。“政府補貼和收費標準都太低。”這是一些民辦幼教機構向記者的共同抱怨。

  建議:

  應有議價機制,可推行助學券

  政府購買服務出價太低,那補貼多少才算合適呢?“政府該補貼多少不重要,關鍵是雙方要有平等的議價機制。”在西南財大財稅學院院長劉蓉看來,既然政府是購買服務,不是徵用服務,那麼就屬於市場行為,雙方的地位就是平等的,應該有一套平等的議價機制和討價還價的空間。

  成都光亞學校校長卿光亞同樣認為,政府購買服務,重要的是要賦予買賣雙方平等的議價權,不能成了政府一口價。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意見》中也明確,對於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應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

  “採取這些方式購買,使賣方有議價的空間,有助於保護自身的利益,政府購買服務的交易活動才能良性迴圈。”省社科院金融與財稅所所長王小琪表示,還可以借鑒南京的模式。2011年起,南京市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幼兒助學券”,直接補貼給適齡兒童,但不對幼兒園收費標準做過多限制,入園價格由供需自動調節。這樣既讓群眾受益,又沒有損害幼兒園自身的利益。

  成都市教育局提供的資料顯示,下一步將建立公益性幼兒園財政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引導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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