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業務管理規定》于8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允許企業辦理賣出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為企業提供了一種新型匯率管理工具。記者了解到,賣出人民幣對外匯期權業務是指企業基於自身對未來人民幣匯率走勢的判斷,向銀行賣出一項權利,允許銀行在到期日根據市場情況自行選擇是否按照執行匯率與企業進行約定數量的人民幣對外匯交換,企業為此可以獲得一筆期權費收入。目前,中信銀行、工商銀行、星展銀行、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多家中資、外資銀行紛紛宣佈上線此項業務,成為推出此類創新産品的首批銀行。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