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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商標敗訴後又輸廣告用語案 王老吉難贏市場

  • 發佈時間:2014-08-05 08:22:5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兩年前失去“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後,加多寶或將再次失去“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語的使用權。昨日,白雲山公佈,對於控告加多寶損害旗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商業信譽及商品信譽訴訟一事,內地法院已裁定加多寶發佈的廣告詞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加多寶需立刻停止使用該廣告,並需要向白雲山進行賠償。這也就意味著加多寶著名的“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將不能出現在市場上,儘管加多寶方面表示將提起上訴,業內稱由於加多寶的主要宣傳以廣告為主,而“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又是其核心用語,一旦最終敗訴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産品行銷效果。

  商標敗訴後又輸廣告用語案

  針對該案件王老吉昨日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2012年5月,“王老吉”商標到期後,加多寶開始生産“加多寶”品牌涼茶,隨後發佈了“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系列廣告語,遍佈全國大街小巷,一時間,人們誤認為“王老吉”改名“加多寶”。

  與此同時,加多寶另推出的“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同樣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的銷量市場佔有率超過了70%,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因此王老吉針對上述兩個廣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白雲山昨日發佈的公告顯示,日前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做出判決,稱加多寶的上述兩個廣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並銷毀、刪除和撤換包含相關廣告語的産品包裝和廣告,並要求加多寶在主流媒體上公開發表以消除負面影響,並共計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余萬元。

  加多寶提前撤換廣告

  對於上述判決,加多寶集團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加多寶的廣告語均基於事實,並有數據支撐,因此加多寶方面認為一審判決有失公平,加多寶將依據相關法律提起上訴。

  一位接近加多寶的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事實上,由於引起了法律糾紛,以及預測到可能發生的審判結果,加多寶已經逐漸減少了上述兩個廣告語的使用量。“改名廣告只是在改名後的階段性廣告,而‘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是加多寶2013年主推的廣告語,從今年2月開始加多寶就把該廣告語改成了‘加多寶涼茶,全國銷量遙遙領先’,因此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對加多寶影響不大。”

  行銷效果或將受挫

  但也有不同聲音認為,加多寶在繼2012年商標案、2013年廣州改名案之後,再次敗訴廣告語案件。“根據判決內容,從廣告語本身來説,現在用的廣告語確實沒有10罐中7罐的衝擊力大,從而也會一定程度上削弱加多寶的行銷效果。”中國食品商務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如是説。

  對於王老吉而言,分析認為,當前王老吉發展相對較慢,與加多寶的官司糾紛較多,雖然在打官司上贏得了勝利,但是業績未必能夠由此提升。食品飲料行業行銷戰略專家徐雄俊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從去年的涼茶銷量上看,加多寶業績確實要高於王老吉,而且在行銷能力、渠道建設上王老吉也有不及之處,因此王老吉贏得了官司,未必能贏得市場。”

  北京商報記者 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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