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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業態或將迎新變局

  • 發佈時間:2014-08-05 05:33:08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見習記者 齊航

  國內以4S店為主導的汽車流通領域業態模式或將迎來新的變局!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關於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屆時,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新政的信號意義明顯,如果有後續組合政策,可能將引發汽車流通領域的連鎖反應,4S店可賣多品牌車,“汽車超市”、“汽車賣場”等新業態模式有望興起,改變目前以品牌4S店為主導模式的汽車終端銷售格局。

  新政 經銷商品牌“緊箍咒”鬆綁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此次發佈的公告,自本月20日起,將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品牌授權經銷商,將在9月份最後一批備案名單中公佈。

  在備案工作停止實施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新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佈的備案名單文件,已經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相比現行政策,新政執行後,下游的汽車經銷商將不再由品牌總經銷商備案,銷售汽車也不再需要整車廠家授權備案。這也意味著原本套在經銷商頭上的品牌“緊箍咒”將得到一定鬆綁。

  “這次新政是‘簡政放權’思路的體現和延續,最直接的意義是節省了原先經銷商備案耗費的時間成本,縮短企業授權經銷商的週期,應該説是一個非常好的信號。”浙江米卡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建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評價説。

  而在此次工商總局發佈的公告中,也對新政出臺的初衷作了解釋,即“依法強化對汽車經營行為的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影響 單店多品牌或成未來方向

  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此次新政出臺有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多品牌同店比拼,“汽車大賣場”、“汽車超市”等新型銷售業態的興起將成為可能。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汽車分會副會長蘇暉認為,從“××品牌汽車銷售”到“汽車銷售”,雖然只是幾個字之差,卻大有深意。在國家著手對汽車整車、配件領域反壟斷展開調查的背景下,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汽車生産商對品牌授權的掌控,使汽車流通領域更為市場化。

  在當前國內的汽車流通領域中,品牌4S店已成為佔據主導地位的銷售模式。這一模式的形成和穩固,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上的驅動力。依據《辦法》,汽車生産商採用“授權經營”的方式,構建起了一條從零部件供應商到整車生産商,從總經銷商到下游經銷商的完整而封閉的供應鏈和銷售鏈。

  一方面,傳統的4S店模式建立了相對可靠的品質管控和追溯體系;另一方面,這一模式也存在下游經銷商承擔較大成本和風險的問題,而整車生産商對售後維修、零部件供應等的壟斷也飽受詬病。

  “在現有模式下,上游的品牌生産商和總經銷商掌握了大部分話語權,下游經銷商不得不承受嚴苛的銷售考核、庫存壓力。”受訪的一位杭州本地品牌汽車經銷商負責人坦言。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要從傳統的4S店模式向“汽車賣場”、“汽車超市”轉型,還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需要後續法規制度層面上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從而建構起一個更為平衡合理的産業鏈利益分配機制。

  “從遠期來看,‘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是一個可期待的方向,但有一系列問題有待解決,包括汽車廠商利益平衡、售後服務維修可靠性、消費者習慣的重塑等等。”浙江和誠濱奧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文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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