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將建成30個省級以上高新區
- 發佈時間:2014-08-04 01:31:0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喬地)河南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於促進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17年,省級以上高新區將達到30家左右,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經濟保持較快增長,産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構建創業環境優越、創新資源集聚、創新體系完備、基礎設施完善、環境品質優良、産業特色突出、覆蓋全省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高新技術産業核心載體;高新區主要經濟指標的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8%以上;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佔全省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50%,主導産業集聚度達到80%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0家左右。
《意見》提出要“構建科學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高新區所在省轄市政府要依法賦予高新區省轄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和相關的行政管理許可權。鼓勵高新區在管理模式上先行先試,建立有利於高新區發展的科學高效的新型管理體制。創新發展模式,以異地共建、“託管”等方式積極推進“一區多園”建設,由高新區的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和統一規劃。高新區實際控制區內的土地出讓收益可根據土地管理許可權,由高新區徵管和支配,主要用於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要求“加大財稅政策支援力度”。2014—2016年,各高新區本級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超過2013年基數按比例上繳省財政部分,全額獎勵給高新區,專項用於支援高新區發展。各級財政用於扶持科技創新、産業發展、技術改造、結構調整和公共服務平臺的各類專項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向高新區適當傾斜。省轄市分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向高新區適當傾斜。
《意見》明確要“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保障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高新技術産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重點項目用地。省、省轄市均將高新區重大建設項目用地作為重點保障對象,其中省級審核批准的建設項目用地由省預留指標統一調配,其他項目用地由省轄市、縣(市、區)在下達指標範圍內優先保障。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工業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