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4日訊 (記者 胡朝輝 裏豫) 5月12日,環保部官網發佈了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上海市反饋督察情況。
督察指出,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華重工)長興基地大規模露天噴漆,未採取污染防治措施,影響周邊環境,上海市及崇明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未依法對其處罰到位,致使企業違法違規問題長期存在。
而根據環保部官網披露的資訊,振華重工此前已多次遭到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振華重工長興基地因環境污染問題被群眾舉報。2019年7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上海伊始,又頻繁收到關於該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的投訴。
自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振華重工長興基地共被上海市、崇明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處罰14次,責令改正1次,其中因露天噴漆被罰6次,因危險廢物管理問題被罰4次,因偷排廢氣被罰2次,因未批先建被罰1次,通過雨水排口偷排污水被罰1次,因無組織排放責令改正1次。
其中,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是該基地大氣污染問題。該基地60%左右的噴漆是露天作業,每年露天噴漆使用240萬升左右的油漆和60萬升左右的稀釋劑,這些露天噴漆工序沒有任何污染防治設施,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生産生活造成危害。督察組現場檢查還發現,該基地僅有30台焊接廢氣收集設備,只能收集處理全基地3%的焊接廢氣;現場檢查時,這些僅有的焊接廢氣收集設備閒置一旁,沒有正常使用。
公開資料顯示,振華重工(600320.SH)主營業務為設計、建造、安裝和承包大型港口裝卸系統和設備、海上重型裝備、工程機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屬結構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自産起重機租賃業務等。其控股股東為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胡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