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去年多次調研數字經濟的資料,了解各地關於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舉措……在剛剛過去的龍年春節假期,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仍然忙碌。
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如何構建有效的數字平臺監管體系,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是李迎新關注許久的議題。
“通過案件審理實質化解糾紛,是我作為法官的職責。深入調查研究後形成高品質提案,是我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履職擔當。希望通過我的向前一步,為全國數字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推動數字經濟開出‘能動之花’。”李迎新説。
實地調研攻克難題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是北京涉數字平臺行政監管案件的二審法院,李迎新主管行政審判工作。如何高質效審理好這類案件,如何興利除弊監管數字平臺,如何通過司法審判推動構建有效的數字平臺監管體系……怎樣更好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是李迎新著重研究的方向。
“大力發展數字經濟,需要提升常態化監管水準,支援平臺企業作用發揮。然而,傳統行政監管理論、監管手段、監管體系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平臺模式的組織形式,導致相關糾紛頻發。”李迎新説。
府院聯動和實地調研是李迎新攻克難題的兩大抓手。她帶隊多次走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海澱區、經開區有關行政機關,通過召開研討會、聯合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等方式,深入了解行政監管現狀和癥結。李迎新明白,面對充滿創新和不斷發展的平臺經濟,機械地加重行政干預並非明智之舉,
如何通過適度行政監管引導平臺企業提高自治監管的積極主動性,實現監管機關與平臺協同監管才是最優解。
在明確行政監管管轄範圍、規範投訴舉報處理程式、創新行政監管模式等問題上,李迎新反覆推演,以期推動行政監管能夠快速有效適應平臺交易模式,最大程度發揮監管效能。她在調研分析後更加堅信,做好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的有機銜接,是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不二法寶”。
“在社會共治模式下,面對數字平臺迅速發展帶來的監管挑戰,需要平臺、監管機關、司法機關三方合力共同應對。”李迎新説。
撰寫報告建言獻策
在李迎新看來,平臺企業作為數字經濟“橋頭堡”,在監管體系中發揮的作用不可忽視。對入駐商家的經營資訊掌握不全面、對商家資質審核的單一和滯後性,是橫在平臺自治面前的“兩座大山”。
李迎新聯合行政監管機關多次前往京東、美團等大型電商平臺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對平臺的運作模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調查,探究平臺自治的監管問題。李迎新認為,對於平臺經濟的發展,要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監管機關可以從推動實現商家經營數據共用著手,為平臺更好地履行監管義務提供有力支撐。
隨著網路直播帶貨的飛速發展,各類問題逐漸浮出水面,李迎新帶領課題組以網路直播帶貨虛假宣傳的規制為突破點,對各方共治共管進行研究,撰寫的調研報告直面問題、剖析原因、建言獻策,為相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立足雙重身份履職
激發數字經濟活力,推動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離不開平臺自治和行政監管,更需要二者實現動態連結和協同運作。結合全面調查和深入研究,李迎新從優化數字平臺自治、完善數字平臺行政監管和推進監管關口前移3個角度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並準備在今年全國政協會議期間提交相關提案。
一直以來,對於很多問題的思考,李迎新都善於從法官視角分析問題原因和提出解決方案。與此同時,連任全國政協委員的李迎新又不局限于法官視角,總是心懷“國之大者”,從系列案件的辦理上升至服務社會治理。她近幾年的提案,或涉快遞、外賣、網約車行業,或涉未成年人資訊保護,無一不是關乎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
李迎新始終堅信,聚焦“國之大者”和民之關切選擇議題,立足政協委員和法官雙重身份能動履職,一定能讓更多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責任編輯:張紫祎)